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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責任不能因“群眾自發”豁免
21天前那個驚慟的元旦倒計時,突襲上海。36個家庭的希望被踩碎在美麗的外灘,曾經色彩繽紛的年輕生命,以黑色的字體悲哀地呈現在公眾面前。他們各自的人生故事或精彩或溫暖,卻在2014年那最后一夜戛然而止,痛何如之!
悲劇的調查與問責,被舉國的目光焦灼注視著:能否給出一個及時、準確、透明而不回避責任的“說法”?
上海市聯合調查組的結論是: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思想麻痹,嚴重缺乏公共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對重點公共場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員聚集風險未作評估,預防和應對準備嚴重缺失,事發當晚預警不力,應對措施失當,是這起擁擠踩踏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
思想麻痹、風險意識匱乏、預案缺失、預警不力、應對失當……接二連三的失誤,推高風險,一浪高過一浪,撲向外灘,終至在陳毅廣場那局促的17級臺階上,釀成顛覆之苦海。
很多人想不通,如此原始粗蠻的踩踏悲劇,如此粗糙荒疏的管理漏洞,怎么會發生在向有精細化城市管理之名、更有國際化大都市風范的上海,發生在上海中心城區的黃浦?
那是曾經參與組織長達半年炫目世博的上海黃浦,那是連續三年組織跨年燈光秀令舉世驚艷的上海黃浦,那是曾經創造出民警手挽手“拉鏈式護欄”以分流雜沓人群、消解“中國式過馬路”的上海黃浦……
再豐富的經驗、再精細的管理,再高超的能力,在“群眾自發性聚集活動”面前,一觸即潰。因為官方組織的跨年燈光秀活動取消了,因為那里只有“群眾自發”迎新活動了,似乎政府就可以免責,從而高枕無憂。然而,每逢節假日必成風險點的外灘,并不管你有否官方活動,人流依然洶涌,又何必區分“官方組織”還是“群眾自發”?
結果,曾經認為風險太高的跨年燈光秀,卻一直安全度過;而為了規避風險取消官方燈光秀,卻恰恰發生了安全慘劇。
事與愿違,蓋因政府卸下了安全責任,細致預案不做了,密集警力打折了,限流措施取消了,領導也把從前投向外灘的關注,游移到了別處。重大隱患就此埋下。2014年12月31日夜的外灘,成了一個近乎不設防的所在,風險早就張開猙獰的巨口,政府卻還“木知木覺”。
問責如山。然而,處分11位領導干部,并不是事件的終結。
“群眾自發,政府免責”的思路,在很多地方根深蒂固。“誰組織誰責任”的問責規矩,被諸多法律法規固化,而無人組織的群眾聚集活動,仿佛就該無人擔責。如果不加警覺,悲劇昨天發生在上海,明天也許還會發生在別處。特別是在人口導入型的特大城市,任何政府打盹兒的公共區域,都可能瞬間變成安全的痛點或軟肋。
上海市的這一次問責,終結了“群眾自發,政府免責”。黃浦區一二把手全被追責免職,被指“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不力,對轄區內相關部門履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失察”,“對轄區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不力”。在如何問責“群眾自發”的安全責任事件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的前提下,上海以血的教訓首開先例,也向全國敲響警鐘:即便是群眾自發活動,政府亦不能免責。相關法律漏洞釀成的公共管理盲區,因為這次外灘踩踏事件,而醒目得太過沉痛。
在堵上法律漏洞之際,還要堵上思想的漏洞。在百姓安全這條底線面前,領導干部沒有“免責”一說,必得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責任感和緊張感,強化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強化安全底線思維,強化各級安全責任,才可能做到杜絕任何一個細節的疏漏。
上海市主要領導說,“黨和人民把這么重要的一座城市交給我們管理,我們應當竭盡全力,用我們的心和所有的精力,去保護這座城市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去維護整座城市的安全”。領導干部守土有責,只有把百姓安全、人民利益看得比天還大,才會不計較、不推諉,勇于擔當,承擔起應盡職責,在面對人民和后人的詢問時,才能問心無愧。
編輯:曾珂
關鍵詞:黃浦區委書記周偉 外灘踩踏事件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