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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8大亮點:讓農民利益不受損
原標題:解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8大亮點:讓農民利益不受損
日前,中央印發了有關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的工作意見,此舉意味著,農村土地改革進入新階段。對此,人民網財經記者獨家專訪了參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研討的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土地管理系教授嚴金明。
本次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提出,將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金明認為,改革的一大背景是現在土地增值收益中,農民得到的補償總體來說偏低,好多地方農民權益得不到應有保障。
因此,這三項制度對農民來說,是利好政策,這意味著,農民的權益能得到更好保障。此外,農民能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之中、在農業現代化過程之中能分享到更多土地的增值收益。
同時,解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意見,嚴金明認為有八大亮點。
亮點1:探索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
探索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這是第一次由中央高層在文件規定里首次提出。嚴金明介紹,目前我國的征收制度基本上是按照土地管理法來實施的,在土地征收的方式、補償的標準方面,基本上全國法律規定是相同的。比如說,征地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規定了給農民補償的具體標準,即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這兩塊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這是法律規定的標準。
但這個標準在很多地方很難實行,已經名存實亡。全國區域差異很大,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土地本身區位性很大,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就存在著很大爭論。嚴金明表示,全國一些地方都在探討各種方式,如提高補償標準、市場化補償、自征自用、留地安置、入股分紅等。國家這么大,提出多元,多方面的探索,這是一個實事求是、符合實際的創新,有利于在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中保障農民失地不失業、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權。
亮點2:宅基地可自愿有償退出
嚴金明表示,以前宅基地一般是不能流轉的,以前即使退出,宅基地一般也沒有“有償”,退就退了,視為放棄。現在有些地方違背發展規律,超越發展階段,在城鎮化過程之中,農民有的“被上樓”,“被上樓”就是強制農民退出宅基地,有些農民其實是不情愿的。而現在提出宅基地可自愿有償退出,這是一大亮點。所以,在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中,要注意保留村莊原始風貌,慎砍樹、不填湖、少拆房,盡可能在原有村莊形態上改善居民生活條件。為此,尊重農民自行演生適合他們需要的土地制度,依法、自愿、有償、平等,順勢而為。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土地 農村 農民 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