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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過渡時期的幾個細節
與澳督亦近亦遠的交往
1993年3月1日,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一致通過澳門基本法(草案),在送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前,我曾受委托向澳葡政府通報澳門基本法(草案)的有關情況,交換意見。當時,韋奇立很重視,在他的會客廳親自與我交談。聽完我介紹基本法草案后,韋奇立說:“澳門基本法的制定很重要,是澳門的大事,我一直很關注,每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和這次通過的草案文本,我都仔細看過,對基本法的框架結果表示贊同,并對起草委員們的吃苦耐勞和認真負責的精神表示敬佩。”隨即,韋奇立問我:這是不是最后的文本?還有沒有修改的余地?我已聽出澳督話中有話,便說:起草委員會已經正式通過澳門基本法(草案)文本了,不會再作修改,至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能否審議通過,那是人大的權力,我個人估計是會通過的。
我覺察到韋奇立的臉色變得有點兒嚴肅。他思考了片刻,說:“那我就直言了。葡方一直很關心澳門基本法的起草,也提出過一些意見或建議,有的還被采納了。今天,副社長先生能向我介紹情況,是對葡方、對我本人的重視和尊重,我很感謝。如果基本法文稿還能修改的話,我覺得序言寫得不好。第一句話說澳門是中國的領土,這沒有問題。而緊接著的第二句就說葡萄牙占領了澳門。‘占領’兩個字,既不符合歷史事實,也違背了今天中葡兩國的友好關系。中方領導人一再聲稱,解決澳門問題不算歷史舊賬,著眼未來,向前看。而澳門基本法序言一開頭就表現出要算歷史舊賬的架勢。1999年,我和我的同事都會離開澳門返回里斯本,而大批土生葡人怎么辦呢?他們將成為‘侵略者’的后代,隨時會受到懲罰,遭打擊報復。他們的日子會很不好過,這是不公平的。如果把‘16世紀中葉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領’這句刪除,序言就很完美了。”
我說,澳門基本法的序言雖然很短,只有345個字,但內容卻很豐富。我強調:16世紀中葉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領,這是歷史事實,無需爭辯。長達400多年的歷史,用“逐步占領”4個字一筆帶過,既敘述了歷史的真實面目,又充分體現了不糾纏歷史舊賬、維護中葡友好的格局。序言中用的“占領”兩個字,是相當中性的詞匯,而沒有用“侵占”、“侵略”一類強烈的字眼。我說,能想出用“占領”這樣中性的、溫和的字眼概括澳門400多年恩恩怨怨的歷史,是起草委員會的高度智慧和良苦用心。做到這一點并非輕而易舉,更談不上有日后打擊葡人的伏筆。
澳督頻頻點頭,便止住了這個話題。不過,他又提了第二個意見,說基本法沒有明確未來澳門不設死刑,這是倒退,將會引起社會的議論、人心的不安。我作了回應:“關于設死刑或不設死刑的問題,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會議上多次討論過,大家認為死刑是一種刑罰概念,有沒有死刑作為一項刑事政策,屬于刑事立法的范疇,應由特別行政區自行決定,并將決定反映在刑法典中。如果刑法典沒有規定死刑這種刑罰,那就自然廢除了死刑。總之,1999年后,澳門有沒有死刑,這是特別行政區自治范圍內的事務,要由特別行政區的刑法典來作決定,中央不會干預。”韋奇立一聽,臉上露出了笑容。
我與澳督之間盡管有些大是大非上的摩擦,但是并不影響兩人的私人交往。1998年夏的一天,韋奇立曾提出請我教他練太極拳,希望我能抽時間到他辦公樓的后花園教他。我只是談了一些有關打太極拳的好處,始終沒有明確表示教還是不教,更沒有說什么時候開始授課。說實在的,從內心講,我樂意接受這個差事,但是我那個時候頻繁出入澳督府后花園,一進一出就是小半天,太引人注目了。我與澳督的個人關系本來就很好,一下子變成師徒關系,這對今后雙方有些問題的談判、交涉、爭議會否帶來不便,會不會使澳督為難?我不得不考慮,左思右想,我難以下決心接受這樁美差。我自己拿不定主意,也沒有向有關人士請示報告,一直沒有給澳督本人一個明確的回話,這事就這樣不了了之。時至今日,我難以忘懷,總覺得有點失禮,又無可奈何。
“紅花配綠葉”佳話
時間邁進1999年,意味著澳門回歸祖國的日子一天天接近,政權交接、迎回歸、慶回歸的準備工作加緊籌劃。
當時,澳葡政府正為政權交接儀式興建場館,而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宣誓就職及特區政府成立的會場選在什么地方還未確定。在一次新華社內部會議上議論時,我提出可利用綜藝館,但要重新裝修,幾位領導都表示贊同。沒過多久,我接到指示回京參加錢其琛在中南海召集的會議,議題是有關澳門政權交接和特區政府成立的準備工作。鑒于香港回歸的經驗,與會者都認為政權交接和特區政府成立在不同的場地舉行為好,有利于布置、籌備。我簡要地匯報了澳門的情況,并建議利用綜藝館為特區政府成立的主會場。錢其琛同意了我的想法,并提出由中央財政撥專款裝修綜藝館,不強調錢數不能超支,如果超支了也不能再向中央申請追加。后來,我們100天內裝修了綜藝館內部,改建了外部,而且把地下一層各房間、走道、衛生間、樓梯等全面裝修一新。
我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后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籌備委員會都是專職人員,對上對下聯絡、協調的事務比較多,都是按照中央的要求行事。
在征集澳門區旗、區徽時,共收到設計方案782幅作品。經過籌委會幾次評審,選出區旗、區徽各3幅。有一次,籌委會副主任錢偉長找我,建議澳門區旗、區徽以綠色為底色。錢偉長的理由是澳門周邊環水、綠色生態好,加之澳門以和平的方式回歸,綠色又是和平美好的象征。他希望我把他的意見向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姬鵬飛進行匯報。
我給姬鵬飛匯報后,姬鵬飛沉思了一會兒,說:“如果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的旗面用紅色,與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保持一致,當然沒問題。但是誰也沒有規定特別行政區區旗一定是紅色,或什么別的顏色。他的想法和意見我都明白了。這件事還有時間,多聽聽其他委員,特別是澳門委員的意見。”隨后,姬鵬飛自言自語一句:“國旗是紅色,區旗是綠色,紅花配綠葉。”這時,我琢磨姬老對這一方案心里有了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上,錢偉長的建議獲得了委員們的贊成,大家投票通過了區旗、區徽方案。
1999年12月19日,中國國家主席和葡萄牙總統先后到達澳門,出席當晚的政權交接儀式。按照慣例,兩國領導人到達之前,從機場通往下榻的賓館,從賓館通往政權交接儀式的會場,沿路電線桿上裝有中葡兩國國旗。17日,我接到內部的緊急指示,要我與澳葡政府有關方面商量,務必在20日天亮前把葡國國旗取下,換上特區區旗。為此,我緊急約見一位政務司官員協商,他聽后表示同意中方的想法,因為涉及20日凌晨政權交接已經完成,他已手中無權,也不便于事先交代政權移交后要做的事,他建議我直接與澳門市政廳主席麥健智商討解決。我完全理解這位政務司官員的心意,隨即到市政廳會見麥健智。
我說明來意后,麥健智回應說:“我很贊同中方的想法和建議,只是工作量很大,時間太緊。而且我只能負責澳門半島的事,從機場到大橋,包括整條大橋的裝飾任務是由海島市政廳負責,須同馬家杰主席商談。不管怎樣,澳門半島的事我負責處理好。”于是,商定換旗的最佳時段是凌晨4至5點,因為這段時間記者們忙于發稿工作,人們都抓緊時間睡覺,街上行人稀、車輛少,工作方便,也不會引起圍觀、拍照。我很高興,兩方達成了共識。
15年來,澳門不僅實現了法理的回歸,而且更實現了人心的回歸。我在澳門曾生活了10多年,很高興能為澳門服務。我漸漸熟悉了澳門的生活,喜歡上了那里的街道,也喜歡上了那里的美食。現在,每每提到“澳門”這兩個字,我仍會心潮澎湃……
宗光耀,1937年出生于陜西定邊,1964年畢業于芬蘭赫爾辛基大學。先后在中國駐芬蘭和駐愛爾蘭大使館、外交部西氏公司工作過,曾任原國務委員兼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姬鵬飛秘書、新華社澳門分社副社長、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出任過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兼副秘書長、澳門政權交接和慶祝活動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出席澳門政權交接儀式中國政府代表團副秘書長。
編輯:曾珂
關鍵詞:澳門回歸15周年 澳門過渡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