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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獻策“促進綠色消費”
全國政協委員、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
把綠色理念帶進生活
綠色消費當中最重要的一個是綠色食品,一個就是綠色能源。我從事新能源行業幾十年,宗旨就是把綠色帶進生活。過去大家都認為光伏產業的前端原材料是高污染,通過科技創新,現在完全是低碳和低能耗,沒有任何污染的,這是能源的綠色效應。
作為新能源企業,企業做好企業的事情,節能減排,綠色環保;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提前進行產業規劃,加強政策導向,對綠色環保企業進行一定的扶持,企業才有積極性去創新。否則企業增加了投資力度,得到的“待遇”是一樣的,肯定沒有積極性。目前國家也出臺了一些支持政策,建議通過政府宣傳,引導公眾認識綠色能源,使用綠色能源。
在消費者層面,建議將綠色生活理念作為國民教育的基本內容,納入城鎮職業教育、農村教育、婦女教育以及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等各類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培訓體系。中央和國家機關還可以“建設生態文明、踐行綠色生活”為主題向全民發出綠色生活行動倡議,在全國形成綠色消費、綠色生活文明風尚。
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副會長、農業部中國綠色發展中心主任王運浩:
綠色消費重在轉變生產生活方式
綠色消費要從綠色經濟談起,綠色經濟的概念最早出現在1989年。英國一個叫皮爾森的經濟學家,寫了一本《綠色經濟藍圖》,其中提出綠色環保的理念。這個理念當時是相對于褐色經濟而言,褐色經濟就是包括石油、煤炭等資源型工業產業。綠色環保理念提出后得到了一些經濟學家的認可,但直到2008年才真正把綠色環保提升到一定高度。2008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正式提出綠色新政和綠色經濟,得到各國政要認可,隨后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認可。這是綠色經濟的發展歷史。
綠色經濟應該促進人類幸福、公平,同時兼顧自然環境和生態危機。相對綠色經濟,才有綠色消費和綠色發展。目前綠色消費還沒有一個權威定義。我認為,相對以健康的、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的消費方式和生活方式就是綠色消費。
農業部從1990年推出綠色農業的概念,這意味著要告別傳統農業,徹底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中國以7%的耕地,養活了全球22%的人口,我們曾經引以為傲。但實際上在利用這些耕地時,我們用了全世界35%的化肥和20%的農藥。三分之一的農作物是過量施肥,過量用藥,直接導致農產品安全問題,以及土壤的板結和酸化。所以農業部推出綠色食品,發展綠色經濟。因此綠色消費一定是在綠色經濟的概念下,是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消費模式。特別是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出綠色發展。現在中共十八大又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個發展目標提出來,意義重大。建設生態文明就要發展綠色經濟,綠色經濟需要綠色消費,消費不轉型,節能環保消費品不能得到消費者認可,綠色經濟的發展就是空談,因此綠色消費需要得到大力宣傳和推動。
全國政協委員、仁創科技集團董事長秦升益:
綠色消費 人人有責
促進綠色消費對于企業而言,關鍵是創新。綠色經濟的終端是綠色消費,綠色消費品的研發、生產等都離不開技術創新。
我為什么多年來一直研究沙子的作用?上世紀80年代初,建筑材料進口要1000美元1噸,而我國內蒙古到處都是沙子,為什么不能用呢?作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這個“沙產業”的課題花了大概3年時間,近6000次實驗才獲得成功,并獲得了全國科研進步一等獎和國家發明獎。
發明研究得再多的獎,成果不能轉化成效益,就不能服務社會。因此我自己開始做產品,要把研究成果轉變成現實生產力。如今我們生產的建筑產品,所有材料全部用沙子做成,避免了開采石材帶來的污染,這就是“綠色”。
綠色經濟和綠色消費人人有責。供應方、消費者和政府,三者之間各負其責。生產者提供綠色產品,從原材料的使用,到售后回收整個生命周期都是綠色,這是企業的職責;消費者要轉變消費觀念,逐步認同和接受綠色產品價格,從長遠看才有利于綠色產業的發展;政府要加強監管,保證消費者購買到真正的綠色產品。
相關背景
我國目前有關綠色消費的法律現狀
根據不完全統計,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制定了4部環境法律、8部資源管理法律、20多項環境資源管理行政法規、260多項環境標準,初步形成了包括環境產品認證制度,政府綠色采購制度等多層次的法律政策體系框架。然而,除了極少數之外,這些法律法規絕大多數是立足于環境資源保護,局限于“污染治理”的思維模式,在廢物的回收利用方面認識含糊,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因而還只能算是一個環境保護的法規框架,不能稱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法律體系。因此,委員們呼吁必須圍繞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起由基本法、綜合法和專門法三個層次構成的一個相對完整的法律框架。
相關鏈接
日本德國如何促進綠色消費
日本
日本是迄今為止循環經濟立法最全面的國家,所制定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大體分為三個層面:在根基層面上是一部基本法,即《促進建立循環社會基本法》;在主體層面上有2部綜合性法律,分別是《固定廢棄物管理和公共清潔性》和《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在分支層面上則是5部具體法律法規,分別是《促進容器與包裝分類加收法》、《家用電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綠色采購法》。立法的目標是建立一個資源“循環型社會”。如此便從三個層面構造出一個立體交叉的法規體系,為循環經濟和綠色消費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大環境
日本政府于2002年制定出《綠色采購法》影響較大,該法律要求政府、企業和個人都需要進行保護環境的采購活動。2005年,日本政府有關部門曾經對綠色采購的實際成果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在2003年被定為必須重點推進籌備的環境物品中,大多數籌備率高達95%以上,特別是再生紙類、文具、(辦公自動化)機器、家電制品、空調等,其籌備率都較高。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好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歸功于日本政府在政策宣傳方面的長期努力。調查顯示,60%以上的市民回答說,他們常常留意購買對環境友好的商品。40%以上的市民回答,在價格相同的時候,他們會選擇購買再生產品。與此同時,許多企業包括幾乎所有的大型企業聯合結成了一個綠色采購網,它們不僅自己從事環保經營活動,并且在購買原材料時也主動購買部分綠色產品,以便讓更多的企業加盟綠色采購網。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綠色 消費 產品 經濟 政府 全國政協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