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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下發通知 規范美術館藏品普查標準和規程
五、 切實加強數據審核工作
為有效保證普查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本次普查建立了美術館自行審查、省級普查工作機構審查、國家普查工作機構復查的三級數據質量監管體系。各美術館應當嚴格遵照《普查規程》的要求建立普查數據的自行審查機制,按規定數量配置專職數據審核員,負責審核本館采集登錄的全部藏品文字信息、影像信息,對每條數據逐項審核,確保普查數據的質量。各省(區、市)文化廳(局)也要根據《普查規程》的規定建立省級數據審核專家組,與美術館數據上報同步開展省級數據審查工作。數據審核員和審核專家在審核工作中要嚴格依據《普查標準》、《普查規程》的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嚴謹慎重地開展工作,嚴把數據質量關。
六、 幾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以摸清全國美術館藏品家底情況、提高美術館專業化水平為基本目標,以調查國有美術館藏品資源、采集藏品信息為基本形式,以數字化的影像采集技術、數據存儲技術和網絡技術為基本手段,對于提升美術館業務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拓展美術館公共服務功能,加強美術館行業管理,統籌、引導國家美術收藏,發揮美術館藏品資源的社會價值,促進文化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美術館要全面理解和把握藏品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推進,確保普查任務如期完成并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做好溝通。各級普查工作機構要在普查工作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辦公室要積極加強與各省(區、市)普查工作機構和美術館的聯系,及時了解普查工作進度情況,聽取意見建議,指導解決相關業務和技術問題;省級普查機構要做好對本轄區各美術館的督促檢查工作;各美術館館長作為本單位普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普查工作任務的完成。各級普查工作機構之間要建立普查工作進度的定期通報制度,各美術館每月通報一次信息采集工作進展情況,國家和省級普查工作機構要及時總結項目建設實踐,定期編發工作簡報,溝通有關情況。
(三)強化管理,保障安全。各美術館要以本次普查為契機,不斷完善藏品管理制度,查漏補缺,加強日常的藏品管理,不斷提高藏品管理工作中的標準化、信息化水平。在采集藏品信息特別是提取、使用和歸還藏品的過程中,美術館應嚴格遵守文化部發布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中關于藏品提用的規定,以及本館既有的藏品管理制度確定的程序,并依照《普查規程》中關于藏品提用操作有關具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藏品安全。
(四)發揮效益,注重應用。鼓勵將藏品普查與美術館業務建設、美術創作研究等相結合,在普查工作中探索普查數據應用的途徑和模式,實現邊普查、邊應用。文化部將通過開展普查成果應用研究和推廣項目、編制發布國家美術藏品目錄和圖集、建設普查數據應用服務系統(數字美術館)等形式積極推動普查成果的應用與推廣。
(五)加強協作、交互共享。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與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同步開展,在數據采集過程中,實行“同步采集,同步報送”。各美術館要嚴格依據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于積極做好文化系統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發〔2013〕15號)及有關文件要求,在參加美術館藏品普查的過程中,同步采集藏品信息,并利用美術館藏品普查信息采集軟件將數據上傳普查信息平臺,并由信息平臺自動將可移動文物普查所需數據抄送至屬地可移動文物普查機構。
(六)落實經費,保障普查。按照《通知》中關于“本次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分別負擔”的要求,中央財政已經列支了普查工作經費,用于全國性普查組織宣傳、人員培訓、質量檢查控制、信息登錄平臺開發建設和數據管理等項目。鑒于藏品普查工作是各美術館專業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文化行政部門加強藏品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對本地區所屬美術館的藏品普查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
文化部辦公廳
2014年10月28日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化部 美術館藏品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