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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生存狀況:“同工同酬”難實現 盼工會維護工人利益
勞務派遣相關法律要落到實處
2013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勞動合同法,針對勞務派遣“三性”崗位、同工同酬以及提高違法成本等內容作出了修改完善,以扼制勞務派遣工被濫用的問題。2013年12月2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三性”崗位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應當控制在用工總量的10%以內,同時在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社會保險上應遵守同工同酬、同工同權的原則。法律的修改和相關規章的出臺,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受到了廣泛好評。
鑒于勞務派遣的復雜性,特別是相關單位的逐利性,人們在對法律叫好的同時,總是擔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總是疑慮好法律能不能落到實處。特別是勞務派遣工們更是拭目以待,夢想著法律的陽光普照在自己身上。我在與勞務派遣工座談交流中,發現持有這種想法的占73%。同時,不少勞務派遣工的焦慮心理與日俱增,擔心屆時被辭退下崗或者被業務外包。
為保證相關法律落地生根,依法規范勞務派遣,提出以下建議:
一、 有關部門要適時對依法規范勞務派遣工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執法檢查。制定一部法律、法規,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更為關鍵的是在落實。建議以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為依據,以國有企業為重點,對用工單位、用人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范圍和比例、落實同工同酬待遇、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的訂立和履行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正反典型,糾正存在問題,堅決把勞務派遣真正關進法治的籠子里。
二、 開通違法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舉報電話。要加強對違法使用勞務派遣工行為的群眾監督,依靠職工群眾監督推動法律落實。建議開通職工監督專線,并向社會公布,使廣大職工有渠道向相關部門和單位舉報企業的違法行為。舉報問題一經查實,必須嚴肅處理,決不能讓違法行為以種種“對策”越過法律的紅線。這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需要。(郭穩才)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勞務派遣工 同工同酬 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