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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孩花光錢后賣淫:單親家庭長大 賣身籌游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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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愕真相:賣身籌游玩費
□早報記者 吳水保 黃祖祥 通訊員 何金海
13歲的貴州籍女孩小湘(化名)8月1日在漳州報警稱,她被網友騙至晉江遭拘禁近2個星期,還險些被強迫賣淫。昨日晉江市公安局通報稱,民警調查證實,小湘撒謊并報假警。
晉江警方查明的實際情況是,小湘和男友及同學到晉江游玩花光錢,竟聽在工廠打工的學姐郭某介紹干起了賣身籌游玩費的驚人舉動。到了漳州,男友和郭某等又建議賣淫,小湘則拒絕再次提供性交易,獨自離開卻沒錢回家,怕連累小伙伴們,就報警求助并撒謊。
自稱:為看演唱會 遭拘禁險被迫賣淫
8月2日,晉江警方接到漳州警方轉來的一條消息稱,一名13歲貴州少女小湘自稱放暑假前來廈門要看演唱會,結果被網友騙到晉江非法拘禁半個月,其間還險些被強迫賣淫。
晉江市公安局獲悉后,刑偵大隊即成立專案組,于8月2日趕到漳州,將小湘及其母親帶回晉江協助詢問調查。
“對于在晉江的情況,小湘一直閃爍其詞,前言后語均有漏洞。”辦案民警賴警官告訴記者,他們接觸小湘后,發現另有隱情。
民警做其母親思想工作,并對小湘諄諄教導。小湘漸漸坦露心扉,民警循線追查,抓獲4名相關男子后,還原事情經過。
實情:經學姐介紹 女孩賣淫賺生活費
賴警官介紹,7月18日,男孩小明、小林(均為化名)和小湘等3男3女相約到晉江游玩。這6人同是貴州銅仁一所學校的初中生,小湘在讀初一年級,他們是3對情侶,其中小明是小湘的男朋友。
到晉江入住旅館,在周邊游玩上網消磨時間后,6人帶來的2000多元錢全部花光了,其中3人離開到廈門。沒錢生活,小明、小林和小湘聯系了大兩屆的學姐郭某投靠。17歲的郭某輟學在晉江某鞋廠打工。
為了賺取生活費,郭某介紹說可以通過和男子玩玩賺錢,小湘同意了。接下來,郭某聯系兩名“皮條客”工友陳某和何某。經介紹,在該廠員工宿舍內,小湘以每次200元的價格向該廠工人李某和鄒某提供性服務,此外陳某也付錢嫖娼。每次交易,郭某負責收嫖資,再提供給3名同學食宿。
警方介紹,小湘主動陳述其在晉江期間并未遭受到非法拘禁,賣淫行為也未遭受強迫。
報警:不愿再賣淫 沒錢回家求助撒謊
29日,小明、小林、小湘和郭某離開晉江到漳州。幾人建議小湘再去出賣身體,這樣省力來錢快。
“我不干了,不要成為你們的工具。”此時小湘表示抗議,但另外3人顯露不滿。隨后,小湘想家便獨自離開,但因沒錢回去就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又擔心說出真相會連累幾個小伙伴,就撒謊編造被拘禁險些被迫賣淫的情節。
8月4日,在民警的教育勸導下,小湘由母親帶回嚴加管教。目前,陳某和何某因涉嫌介紹賣淫罪被刑拘,李某和鄒某是否涉嫌犯強奸罪,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13歲女孩花光錢后賣淫 單親家庭 賣身籌游玩費 看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