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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不可移動古建筑遭拆除 居民哄搶古磚(圖)
不可移動文物為何要拆
據長沙市文物局對外通報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文物點情況資料顯示,北正街112號在2010年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
既然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現在為何又要折除? 對此,熊靖安說:“北正街112號對于地鐵1號線的建設有影響,專家經論證認為該處建筑歷史文物價值不是非常大,可以進行拆除。”
熊靖安說:“這次拆除北正街112號是根據黃興北路棚改區文物保護方案,依法、依規、按程序進行的。經過的流程是先由建設方請有資質的文物保護公司設計出保護方案,再召開專家論證會,經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后,上報市級文物主管部門,又經過數輪討論、修改之后,最后獲得批復。目前的這一方案,形成于去年8月。”
規劃
還有3處文物要拆除
熊靖安介紹,黃興北路棚戶區改造,共涉及20處不可移動文物的拆除、遷移和保護,分兩期進行。
目前正在進行的是第一期工程,涉及9處不可移動文物。其中拆除4處,均為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北正街112號原長沙市運輸公司職工宿舍樓(建于1954年),民主西街37號公館(建于民國), 民主西街31號民居(建于民國),高升門巷16號公館(建于民國)。
熊靖安說:“民主西街37號公館由于陶侃后人提出該處為‘陶氏八邑總祠’所在地,還要再次進行專家論證,所以暫不拆除。”
3處遷移重建的不可移動文物是:菜場坪巷古井(清末古建筑,長沙市開福區場坪巷34號),高升井(古建筑,清雍正年間,長沙市開福區惜陰里106號),高升門古井(古建筑,清末,長沙市開福區高升門9號)。
2處原址保護的不可移動文物是:群力里清代古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建于1885年,長沙市開福區群力里7號), 長沙縣清代學宮附屬建筑古建筑(清末,長沙市開福區成功街10號)。
二期工程涉及的11處不可移動文物建筑,絕大多數為原址保護。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長沙古建筑 古磚 不可移動古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