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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存折300萬變1元 信用社稱系主任違規出具
信用社私開存折 虛擬存款
“這筆存款是不存在的,那個存折是李建國個人私自出具的,為此李建國還被判了刑。”面對采訪,蔚縣信用聯社的紀委書記張秀如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張秀如講述了“300萬存款”的另外一個版本:史迎祥聲稱的這筆錢其實是張帥的,他在蔚縣做小額貸款,而李建國就多次找張帥貸款,到現在還欠著張帥不少錢。
根據張秀如的分析,因為李建國欠張帥超過300萬元的貸款,所以李建國就私自出了一個吉家莊信用社的存折,并且在存折上記錄了300萬的存款。
然后把這個存折給了史迎祥和張帥,用以抵押他那300萬的欠款。
“意思就是如果李建國本人還不上錢,起碼還可以向信用社要。所以這個存折就有抵押、擔保的意思。”張秀如說。
為了證明這一說法,張秀如還向記者提供了李建國被判刑的判決書,同時還提供了多份吉家莊信用社辦理存款業務的憑證單據。
記者向張秀如提了一個問題:“既然李建國是欠張帥300萬元的貸款,那他為什么不給張帥私自出一個存折,而是把存折的名字開成了史迎祥?”
對此,張秀如沒有正面回答。
判決 判決書未述犯罪動機
根據張秀如提供給記者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李建國所犯的罪名為“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判處的刑期為2年6個月。
這份判決書是這樣敘述李建國的犯罪行為的:李建國在擔任吉家莊農村信用社主任期間,2008年12月31日在吉家莊信用社指使微機操作員梁××、出納徐××、蔚縣農村信用聯社委派會計史××,在沒有存款人和現金的情況下開立了一個以“史迎祥”為戶名的存款賬戶,并按照被告人李建國的要求虛存了三百萬元。為了保住該存折,又存入一元錢,隨后將虛存的三百萬元從賬上取出,但未將這筆業務的支取打印到該存折上,而是打印到了一張取款憑條上……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
值得注意的是,李建國為什么要出具這一存折、存折為什么要把戶名開成“史迎祥”,既然沒有存款又為什么履行了全部存取款的手續等問題,判決書上無一提及。
2014年6月9日,記者在蔚縣人民法院見到了該案的陶姓審判員。當被問及李建國的犯罪動機是什么時,陶姓審判員告訴記者,是李建國自己說的他欠張帥的錢,出個存折當抵押使用。
記者詢問陶姓審判員,對于李建國的這一說法,法院是否向張帥、史迎祥等人核實過?他承認,在該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確實沒有向張帥和史迎祥進行過任何形式的核實,而是完全相信了李建國一個人的說法。
存疑 存折戶主狀告信用社
圍繞這300萬存款的其他信息也浮出水面。張帥說,存款的當天李建國求他,說存款任務沒有完成,如果沒有這筆存款,這個主任就當不成了;李建國在他擔任主任的吉家莊信用社本身就貸了好多錢,他的300萬可能就是被用來歸還貸款了。
關于這一說法,河北省農村信用社駐張家口辦事處辦公室王姓主任給予了證實,他稱李建國確實在其供職的吉家莊信用社貸過數百萬的貸款。
當李建國被抓捕之后,其妻子李文華發給史迎祥的短信也引起了記者的注意。
第一條信息:“麻煩你(史迎祥)轉告張帥,我希望他能和我見面,將事情妥善處理。”第二條信息:“事情已經出了,希望能近(盡)早見面,協商解決,讓事情早日有個了斷。”
到底是存款被信用社主任挪為他用,還是信用社主任真的違規出了一個假存折?雖然已經有了法院對于李建國的刑事判決,但還是存有疑點。史迎祥將蔚縣農村信用聯社告上法庭,要求歸還300萬存款。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信用社私開存折 虛擬存款 存折300萬變1元 300萬變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