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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屆發審委”該做些什么
證監會主板發審委換屆在即,4月23日證監會對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候選人進行公示,新入選12名來自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保險公司等的候選人將構成新一屆主板發審委的中堅力量。筆者認為,這有利于增強發審委委員的公正獨立性,同時建議部分發審委委員由投資者推薦產生。
此前,發審委部分候選人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和相關基金管理公司向證監會推薦,發審委有一定比例的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員,這有利于財務打假;但這些委員身兼數職,也是利益中人,很多擬上市企業在選擇中介機構時更愿意選擇那些與發審委委員關聯的中介機構,其中存在潛在利益關聯,由此可能放行造假企業上市。
在股票發行核準制下,發審委委員履行的其實是政府行政許可職能,本應體現公正性和權威性,讓行業會計師等利益當事人參與其中,就算其專業水平再高,沒有發揮正能量,反而會使得證券市場的基礎制度設計,明顯偏向中介機構以及發行人的利益,而將投資者利益放在次要位置。
顯然,這種做法不能再延續下去、事實上也難以為繼,要保護投資者利益,就要確保股市守門者的公正和獨立,目前更應向投資者方向適當糾偏。由投資公司等市場機構推薦發審委委員,這是個扭轉舉措。不過,投資公司由于與證券中介機構等有歷史淵源,且中小投資者與投資公司的利益方向也未必完全一致,為此筆者建議,可以考慮由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提名部分發審委委員候選人,然后由投資者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差額選舉產生。如此選舉出的發審委委員,即使專業水平不是那么拔尖,但只要有正常人的思維,以及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不受侵犯的理念,就可將不少有造假嫌疑的公司剔除出局。另外,也需建立對發審委委員故意過錯責任毫不姑息、追究到底制度,強化其責任感,如此,發審委委員嚴格把關的作用才能發揮出來。
當然,發審委制度從根本上就存在缺陷,不管是偏向發行人還是簡單將所有嫌疑企業一律拒之門外,都有失偏頗。解決這個問題,就只能取消發審委和核準制,改而推行注冊制。在美國注冊制中,通過強制性信息披露,要求發行人不得隱瞞任何關乎該次發行的重要信息,發審部門對發行人申報文件僅做形式審查,審核重點是發行人有關風險披露是否充分、財務會計處理是否合理等。而且,發審部門對發行人信息真實性卻不承擔法律責任;對發行人的造假欺詐行為,通過嚴格的事后處罰來確保市場和投資者利益。
A股市場如推行注冊制,也就無需保留發審委,只需保留一個審核主體,即由目前證監會負責股票發行初審的審核主體從始至終推動企業完整真實披露相關信息,如此發審責任主體更容易明確、企業信息披露的真實性也更有保障;當然為此也要鏟除上市殼價值、提高對造假處罰力度等。4月10日,證監會主席肖鋼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IPO注冊制改革草案年底出臺;另外,目前《證券法》規定證券發行必須經過證監會等有權機構核準,要取消核準制、推行注冊制,就要等2015年《證券法》修改之后,也就是說,今年改選后的發審委,可能是最后一屆。
在發審委最后一屆任期,筆者認為,其發審原則要堅持嚴格審核,審核放行一家就要基本確保其信息披露質量,不能搞大躍進,要為實行注冊制打下扎實基礎。截至4月18日,A股IPO在審或過會待發(不含中止審查)的擬上市企業總數為669家,如果發審委為了趕進度,蘿卜快了不洗泥,甚至在發審委最后任期將所有這些企業都突擊審完,就可能成為利益集團最后的瘋狂晚餐,為今后市場留下巨大的歷史包袱或隱患,這是需要有關各方高度關注和防止的。
(作者單位:秦皇島市委研究室)
編輯:羅韋
關鍵詞:發審 審委 委員 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