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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推出14項貿易監管新制度
將分兩批推廣實施
上海海關今天推出14項上海自貿試驗區海關監管服務創新制度,并將于5月1日前后和6月30日前分批推廣實施。
據上海海關黨組成員、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工作組主要負責人張華魯介紹,在5月1日之前和5月1日起推廣實施的7項制度是:先進區、后報關制度,區內自行運輸制度,加工貿易工單式核銷制度,保稅展示交易制度,境內外維修制度,期貨保稅交割制度和融資租賃制度。5月1日后至6月30日前分批推廣和實施的7項制度是:批次進出、集中申報制度,簡化通關作業隨附單證制度,統一備案清單制度,內銷選擇性征稅制度,集中匯總納稅制度,保稅物流聯網監管制度和智能化卡口驗放管理制度。
海關總署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司司長張皖生說,此次海關監管服務制度創新,是海關總署授權上海海關,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范圍內結合區內企業實際需求展開的,今后還將有更多創新制度出臺,預計各項創新制度到位后,將大大提高自貿試驗區貿易便利化水平。
張皖生說,下一步,海關將加快對14項制度化措施進行總結評估,及時把已經成熟的政策推廣到全部特殊區域甚至具備條件的全國其他地區,全面促進特殊區域政策的完善和功能的拓展,使特殊區域的優勢得到更大發揮,更加有力地助推我國外貿發展。
編輯:羅韋
關鍵詞:制度 實施 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