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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的關鍵環節
三、 善定對口協商形式
這是搞好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工作,不斷提升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工作成效的關鍵。專門委員會要根據對口協商議題的內容、特點、特征,選擇確定對口協商形式。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會議協商。專門委員會通過座談會、論壇會、專題會等會議形式,與對口協商黨政部門面對面進行協商。
書面協商。黨政對口部門單位把即將出臺的規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以書面形式征求專門委員會的意見,專門委員會組織有關委員進行協商討論,并將協商討論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黨政對口部門單位。
現場協商。專門委員會組織有關委員在現場聽取黨政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當場咨詢、察看、檢查,當場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聯合協商。專門委員會聯合其他專門委員會、政協參加單位共同組織、共同開展的對口協商。
四、 善落對口協商成果
這是搞好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工作,增強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工作成效的舉措。協商成果轉化為黨政決策,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快速發展是對口協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專門委員會要注重協商成果的轉化工作和落實工作,力求每一次對口協商工作都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認真撰寫協商紀要,及時報送協商成果。協商紀要是協商活動的“果”。每次協商后,專門委員會要對各方在協商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歸納梳理,形成對口協商紀要,報送黨委政府和黨政有關部門單位,推動協商成果轉化與落實。
采取多種渠道,轉化對口協商成果。一是堅持把對口協商工作與提案、信息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注重把對口協商中發現的問題、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轉化為提案、信息,并通過提案督辦、信息專報等形式,推動問題的解決和工作的改進。二是通過新聞媒體,對一些非涉密的對口協商議題,公開對口協商過程和結果,引導社會公眾參與評議監督,推動對口協商成果轉化。
加強督辦反饋,落實對口協商成果。對口協商工作的目標是將協商成果轉化為黨政決策,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因此,要建立健全對口協商成果落實反饋機制,與黨政對口部門保持經常性聯系,及時了解、反饋對口協商成果落實情況。要跟蹤督促落實對口協商成果,定期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通報,使跟蹤反饋工作進入制度化、程序化軌道,推動對口協商成果得到更為有效的落實。
(作者系廣西南寧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副主任)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專門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