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羅家均委員:小產權房不可“春風吹又生”
本報訊(記者 張原 見習記者 劉柳)“集體土地流轉不包括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不得轉正,但對于不轉正怎么辦,卻沒有明確的說法。以至于該建的還在建,該買的還在買,該查的還在查。”全國政協委員羅家均日前表示,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情況會更加惡化,只會讓問題變得更復雜。
羅家均分析指出,小產權房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根據憲法和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其土地所有權屬村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小產權房的開發主體大部分是開發商和個人,他們沒有依法履行征地補償手續,沒有支付或少付土地補償費,村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人并沒有得到土地的收益,往往成為村干部貪腐重災區。而這種違反現有法律規定的買賣產生的直接后果,就是買受人的財產權利得不到法律保障。
“小產權房建設不合法,缺乏監管,大部分存在建設質量差、居住環境差、缺少必要的生活配套設施等問題。開發商賣完房后,后期無人管,出了問題因為沒有合法的手續無法維權,產生許多社會問題。”羅家均呼吁政府要加強執法監察,不再造新的小產權房。
鑒于現在存在大量已建成的小產權房,羅家均建議應區別對待,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村建設規劃的,可以考慮補辦手續:位于城市規劃范圍內的,轉成商品住宅;村莊規劃范圍內的,轉成非商品住宅,使用權人只能確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參照宅基地管理。對于不符合規劃的,堅決予以拆除。針對部分已經出售給非農業戶的,不能補辦成商品房的小產權房,可考慮由政府按其購買價回購,用作農村城市化安置房,其中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由政府提供保障房。
“政府部門采取措施要堅決,不要光打雷不下雨,謀定而后動。”羅家均提出,政府要積極做好宣傳,及時跟進輿論,通過一些權威的發布來澄清一些錯誤的觀點和言論,特別是在新政策出臺后及時做出解釋,不要讓輿論被相關利益群體所利用。
編輯:付鵬
關鍵詞:小產權 羅家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