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提案提案
政協委員提案得回復 廣東將制定廣場舞公約
廣東將制定廣場舞公約:明確晝夜時間音量標準
城管部門制定廣場管理辦法,學校、醫院、居民區等重點區域盡量減少廣場舞活動或者禁止大音量播放,對情節嚴重的噪聲擾民行為,應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治安處罰法》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本報訊(記者王鶴 通訊員張其明)廣場舞擾民?廣東或將訂立廣場舞公約解決廣場舞問題。昨日,記者從省文化廳對省政協委員的提案回復中獲悉,廣東擬訂立廣場舞公約,對其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和音量等進行規范。據悉,廣東還將出臺新政,擬規定新建住宅要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區公共服務用房,與所在住宅物業項目統一規劃設計、同步配套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而全省爭取到2018年,實現所有的街道都建有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廣場。
“小區廣場舞的問題不是鄰里之間的矛盾,而是公共服務長期缺位。”省政協委員麥可君提交的提案認為,公益健身場地的緊缺成為小區廣場舞擾民的根源。因此她建議各個生活社區應該配套文化娛樂場所,并制定相關的小區廣場舞公約,將音量控制在標準范圍內。對此,省文化廳表示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基層公共文體設施建設。
如何讓廣場舞別擾民
配套建設:
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公共服務用房
據悉,省民政廳聯合省住建廳草擬了《關于新建住宅物業配建設區公共服務用房的意見》,爭取盡快以省政府名義出臺,該文件提出,新建住宅物業項目要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小區公共服務用房,這將一定程度滿足居民的室內活動需求。
時間地點:
明確晝間、夜間時間范圍及音量標準
省文化廳還表示將推動地方政府按照《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的要求,具體劃定城市不同區域適用的標準種類,同時明確標準種類晝間、夜間的具體時間范圍,以此規范廣場舞噪音要求,訂立廣場舞公約,對其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和音量等進行規范。
記者了解到,實際上廣州擬出臺的公園管理條例將對廣場舞的地點、時間、聲音分貝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每日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7時,不得在公園開展使用樂器或者揚聲設備的健身、娛樂等活動。有條件的公園應實時監測并顯示噪聲值,噪聲值超過80分貝,應減小音量或停止使用揚聲設備和樂器。否則,在警告后拒不改正的最高面臨1000元罰款。
監管處罰:
情節嚴重的噪聲擾民行為要移交公安
省文化廳還表示,各相關部門積極協調配合,行使監管職責。城管部門制定廣場管理辦法,學校、醫院、居民區等重點區域盡量減少廣場舞活動或者禁止大音量播放,對情節嚴重的噪聲擾民行為,應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治安處罰法》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廣場 公約 廣東 制定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