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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政協規范重點提案遴選督辦工作
突出“少而精”成效將更“實”
本報訊 近日,山東省政協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東省委員會重點提案遴選和督辦辦法》。《辦法》從指導思想、遴選范圍和數量、遴選標準和程序、重點提案督辦等方面對省政協重點提案遴選和督辦工作進行了規范。
《辦法》的主要變化體現在:重點提案數量“少而精”。《辦法》將重點提案的比例由原來的占立案提案總數的3%左右降為2%左右。更“少”的重點提案數量,優中選優,既確保了提案質量,又能集中力量推動提案落實,“分開手指,不如握成拳頭”。
推薦評審階段征求意見范圍更“廣”。《辦法》新增加了在推薦重點提案階段,由各提案承辦單位從當年各單位承辦的立案提案中推薦候選提案。在評審階段,征求省政協其他專門委員會的意見。增加了提案承辦單位和省政協其他專委會在評審重點提案時的話語權,進一步調動了他們的參與積極性。
重點提案審定把關更“嚴”。《辦法》規定,重點提案(草案)須經省政協秘書長會議審議后報主席會議審定。將決定權由秘書長會議提升為主席會議,從更高的層次為重點提案審查把關。
重點提案督辦力度更“大”。《辦法》要求,重點提案實行主席會議成員分工督辦制度。主席會議成員每年領銜督辦的重點提案原則上不少于1件。
重點提案督辦成效將更“實”。《辦法》要求,以專題調研或視察方式開展的重點提案督辦活動,督辦情況形成調研或視察報告,由省政協辦公廳轉報省委辦公廳或省政府辦公廳。以辦理協商會方式開展的重點提案督辦活動,協商情況以省政協信息專報的形式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
(張文敬姚兵孟小永)
編輯:付鵬
關鍵詞:提案 重點 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