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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采納政協建議
培養“法律明白人”建設法治新農村
原標題: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采納政協建議 培養“法律明白人”建設法治新農村
本報訊4月4日,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委、縣政府出臺了《平原縣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實施方案》,確保到2015年,每戶農村家庭有一名“法律明白人”,90%的行政村達到市、縣級民主法治村標準,農村普法覆蓋率達到90%以上。這是縣政協積極建言獻策的又一成果。
年初,平原縣政府將“實現依法治縣、依法行政”寫進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為配合政府開展工作,縣政協組織政法工作組委員、縣法制辦、司法局及律師,深入農村圍繞法制宣講展開專題調研,并形成了《關于平原縣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增強群眾法制觀念的調研報告》上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建議:加大法制宣講,充分整合縣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律師事務所等力量,大力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調研報告得到了縣委書記馬善君批示,要求縣政府對政協調研報告專題研究,盡快落實。
縣政府及時召開相關會議研究政協報告,在充分采納政協建議基礎上,出臺了《平原縣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實施意見方案》。據悉,工程啟動后,將重點在農村兩委干部、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人員、廣大青少年、留守人員五類人群中遴選、培育全縣第一批“法律明白人”。意見明確了縣司法局、鄉鎮司法所、鄉鎮(街道辦)和村委會工作、職責;要求各鄉鎮在每個行政村創建普法宣傳陣地,普遍開設農民法制學校,安排“法律明白人”授課。廣泛建立普法工作室、法治文化墻、法制宣傳欄等,集中宣傳民法、勞動合同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法等各種法律法規和普法典型案例。(郭平波)
編輯:薛鑫
關鍵詞:“法律明白人” 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 政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