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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拿公職人員“老賴”開刀 解決法院執行難問題
江西省信豐縣在法院執行中采納政協建言
先拿公職人員“老賴”開刀
本報訊 江西信豐縣近日面向社會公告了對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67名公職人員被執行人名單,限定其在15日之內主動到法院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在履行義務前,不得從事購置不動產等高消費行為,不得出入境,不予辦理貸款等。這是該縣采納政協建言出臺的強力舉措。
長期以來,生效裁判執行難讓人民法院倍感頭痛,尤其是被執行人身份涉黨政機關、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案件一直是法院執行中的一大難題,這些公職人員中的“老賴”既侵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影響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政府形象,又嚴重損害了司法的公正權威。
信豐縣為此組織委員對法院執行工作進行專題視察,形成視察報告報送縣委、縣政府。今年8月,就法院執行難問題,縣政協再次向縣委、縣政府報送社情民意,提出了“整合部門力量”、“先拿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公職人員‘老賴 ’開刀,讓“老賴”無處遁形,維護司法公信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這樣必然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等意見建議。
建議得到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委主要領導就此責成縣委政法委牽頭,拿出切實可行措施,動真碰硬,解決執行難,尤其是公職人員不履行義務問題。隨后,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整合各單位各部門力量,確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執行,并于今年9月和10月上旬先后召開兩次由公檢法司及政協法制社團委等部門參加的法院執行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布署加強法院執行工作,特別是針對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公職人員制定出臺相關措施。 (王彬權)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法院 公職人員 執行 縣委 政協 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