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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項稅務行政審批取消 非行政許可審批將不再保留
原標題:14項稅務行政審批取消
非行政許可審批將不再保留
本報北京4月2日電 (記者吳秋余)為深入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宣布,再次取消14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在全國推行納稅服務規范2.1版。
據介紹,本次取消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中,13項為根據國務院決定取消,“車輛購置稅完稅車輛不予登記的退稅審核”1項行政審批事項為稅務總局主動取消,審批事項的取消,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增強納稅人主體意識和法治觀念。而此次推行的納稅服務規范2.1版,則是在今年3月1日省、市稅務機關推行的納稅服務規范基礎上,吸收納稅人和各地稅務部門意見建議后形成的新服務規范,有利于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稅務總局表示,下一步將分期分批提出擬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擬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規范行政許可實施行為,同時全面落實“一個窗口”受理,逐步探索推行網上審批。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14項 稅務行政審批 取消 非行政許可審批 不再保留 納稅服務規范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