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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去年突發環境事件471起 偷排偷放不容忽視
原標題:2014年中國突發環境事件471起 偷排偷放不容忽視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電 (記者 董冠洋)中國環境保護部23日在北京通報,2014年,中國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471起,較2013年減少2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環境保護部直接調度處置98起。
2014年三起重大事件分別為: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部分師生吸入受污染空氣致身體不適事件,湖北省漢江武漢段氨氮超標事件,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致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巖水庫污染事件。
2014年1月9日23時,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97名師生吸入刺激性不明氣體,集體不適被送往醫院,學校附近白沙河公館鎮河段出現大量油污。經排查,肇事企業信諾汽車維修廠內,四輛罐車設暗管直通白沙河,排污點石油類濃度超標3900倍、揮發酚超標15000倍。
湖北省漢江武漢段氨氮超標事件發生于當年4月23日,武漢市白鶴嘴水廠、余氏墩水廠、國棉水廠因出廠水質氨氮超標,先后停止供水。經調查,武漢市上游漢川市因強降雨開閘排水是事件發生主因。
重慶千丈巖水庫污染事件是一起企業違法試生產、違法排污引發的跨省界重大環境水污染責任事件。8月13日,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巖水庫水色出現異常,巫山縣停止對相關鄉鎮供水。排查認定,湖北省建始縣磺廠坪礦業公司,其60萬噸/年硫鐵礦選礦項目擅自試生產,廢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滲漏至地下,經地下水水系進入巫山縣千丈巖水庫,造成重慶4個鄉鎮約5萬人飲用水受到影響。肇事企業被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且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其廠長已被司法機關批捕在押。
中國環境污染事件屢見不鮮,偷排偷放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一直以來,違法成本過低給違法違規排放者“壯了膽”。針對這一頑疾,2015年,中國開始施行“史上最嚴”《環境保護法》,新增“按日計罰”、對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可適用行政拘留、虛報瞞報官員引咎辭職等制度;此前中國已降低環境污染入罪門檻。(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突發環境事件 偷排偷放 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