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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審計人員數量不足 實際審計資金量僅1/3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審計工作起著懲防腐敗的“偵察兵”作用,從今年開始,國務院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要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能忽視的是,我國審計人員的數量不足,要完成審計全覆蓋的任務是非常不容易的。
每一次審計結果公布都會引來億萬人的關注,很多人可能忽略的是每一次審計的背后都意味著會有成千上萬的審計人員幾個月連軸轉的辛勞。以2013年年底公布的全國政府型債務審計結果為例,那是全國審計機關54400名審計人員用時兩個月,按照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才完成了對中央31個省區市和五個計劃單列市,391個市,2778個縣,33091個鄉鎮的政府性債務情況的全面審計,審計署經濟責任審計司司長郭彩云說,與審計全覆蓋的要求相比,目前調配審計人員非常困難。
郭彩云:我們審計署目前人員力量和承擔的職能來比還不是很適宜,比如說按照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初步統計一下,現在我們應當直接審計的中央一級單位就有130多個,然后中央金融機構20多家,然后金融企業100多家,加上審計政府也是30多個,這是一級單位,還不包括下邊他的所屬。比如說像中央,僅74個中央部門他的所屬單位就有1.5萬個,這樣來講審計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我們調配起來其實很難。
郭彩云坦承,雖然審計人員已經在盡心竭力完成各項審計任務,但實際完全的審計資金量依然只有1/3。
郭彩云:目前我們的派出機構人均現場審計時間是200天已經到了極限,特別是一些特派辦,可能在異地審計或者出差的時間很多人都是200多天,一直在審計現場。即使這樣的話我們可能覆蓋面應該來講1/3,最多能達到1/3。(記者 馮會玲)
編輯:曾珂
關鍵詞:審計工作 審計署人員力量 審計資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