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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生體質三連降 學校考評不合格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吳晶)根據教育部23日發布的《中小學校體育工作評估辦法》,學生體質健康水平連續三年下降的,學校體育工作等級評定結果為“不合格”。
教育部同日還下發《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辦法》。這是我國繼開展學生陽光體育的國家行動后,將學生體質健康與學校考評直接掛鉤的“硬拳”。
據介紹,《中小學校體育工作評估辦法》劃定學校體育工作“及格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體育工作等級評定結果均為不合格:一是不能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的;二是未按國家規定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的;三是學生體質健康水平連續三年下降的;四是未按要求開展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和如實上報數據的;五是評估中弄虛作假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要求各地逐步建立健全包“六項制度”:一是實行全體學生測試制度,二是完善上報數據審查制度,三是建立數據抽查復核制度,四是建立體質健康研判制度,五是實行監測結果公示制度,六是建立測試結果應用制度。而《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辦法》要求重點反映各地區學校體育開課率、教學實施總體情況、陽光體育運動開展情況、學校體育經費投入、教學條件改善、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等關鍵指標。
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峰指出,三個辦法分別規范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學校體育工作評價、地方體育工作報告等學校體育工作的目標、過程和條件等,力爭綜合形成“激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引導學校深化體育教學改革,推動各地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整體格局。
記者注意到,三個辦法對評價程序和方法都作出詳盡要求。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要求學校制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規范記錄每一名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及其評定等級。小學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作為高等學校學生評優評先、畢業考核或者升學的重要依據。
根據有關部門在2010年開展的全國學生體質與健康調研,大學生身體素質繼續呈現緩慢下降,但下降幅度明顯減小;視力不良檢出率繼續上升,并出現低齡化傾向;肥胖檢出率繼續增加。(完)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學生 體質 健康 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