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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一公務員被指從房產公司領工資 官方回應
原標題:江蘇徐州一公務員被指從房產公司領工資 官方回應
近日,一則關于“徐州公務員在房產公司領工資”的網帖引發熱議。昨天官方通報稱,網帖中所指的劉某并非公務員,其現任豐縣交通運輸管理所法制股副股長,系事業單位人員。而劉某在房產公司領工資的卡,實際是他的父親在保管和使用,只不過卡是用劉某的身份證開的戶。
然而,官方通報并未完全平息公眾的質疑。就在不久前,豐縣財政局一名人員也被曝在房產公司領工資,而當時涉事的房企,也是這家名為“徐州利邦”的房產公司。
官方通報:那筆錢是劉父的加薪
據豐縣交通運輸局官方通報:2010年年底,劉父退休后(2010年3月從豐縣交通運輸管理所退休),受徐州沃田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田肥業)法定代表人聶某邀請,到沃田肥業管理賬務,約定每月工資1650元。后來見效益不錯,劉父遂向聶某提出加薪,但因公司其他人反對,聶某答應以其他方式加薪。2011年11月,聶某要求劉父提供一個賬戶,劉父便讓兒子劉某替他到信用社開戶,而劉某當時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的卡,這張借記卡后來由劉父保管使用。
不久,聶某安排其經營的另一家公司——徐州利邦房地產公司,每月向戶名為劉某的借記卡轉入3000元,這筆錢就是給劉父加的工資。聶某與利邦公司的其他股東約定,這筆支出從聶某在利邦公司的盈利中扣除。
后來劉父出資參股沃田肥業,并自2013年5月后不再從利邦公司領工資,其工資與分紅均由沃田肥業發放。經查,未發現劉某在利邦公司領過工資。
至于網帖反映的“劉某哥哥與此事有關聯”一事,豐縣審計局昨天表示,劉某的哥哥確實在該局任副局長,不過劉副局長和利邦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針對網友熱議,審計局還專門進行了內部調查,“這家房產公司涉及的項目,均和劉副局長沒有任何交集。”
記者調查:涉事房產公司官司纏身
官方通報并未平息公眾的質疑。此前,豐縣財政局的陳某被曝出在房產公司領工資,事后財政局緊急澄清:陳某系豐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江蘇省徐州分校豐縣函授站”的工作人員,并非公務員。通報稱:“陳某在房產公司所領的工資,是為其身為該公司股東的母親代領。實為其母親的合法收入,因為其母行動不便,就由陳某代領。”而通報中提及的房企,也是這家名為“徐州利邦”的房產公司。
資料顯示,2011年4月19日,徐州利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冊資金由聶某等人出資,聶某為總經理,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與銷售。2011年11月,公司接手豐縣開發區棲鳳園農民安居四期工程(BT工程,該公司負責融資建設),并開始給公司員工發工資。
據知情人稱,近年來這家房產公司訴訟纏身,在多起項目合作中被指“拖欠費用”。記者調查發現,在法院公開的信息中,涉及這家房產公司的訴訟不止一起,多為合同糾紛。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南京一家公司和徐州利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之前,有4位農民因和徐州利邦房產公司有糾紛,向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來這4人又撤訴,但當時起訴的緣由,同樣是“承攬合同糾紛”。
網友爆料
公務員從房產公司領工資
這則網帖中除了文字描述,還配有一張“工資發放名單”,矛頭直指豐縣交通局的劉某,稱他在徐州利邦房地產公司領工資。昨天,記者聯系上發帖網友。他表示,雖然劉某作為徐州利邦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員工在領工資,但他有另一個身份,就是豐縣當地交通運輸局的一名公務員,“這明顯屬于違紀行為”。
交通局和房產公司,業務上本不該有牽扯和瓜葛,那劉某怎么會從房產公司領工資?這名網友稱:“因為他的哥哥是審計局的副局長。”
針對網帖反映的問題,豐縣交通運輸局昨天回應稱,網帖中所指的劉某,確系交通局下屬單位的一名工作人員。不過,劉某并非公務員,其現任豐縣交通運輸管理所法制股副股長,系事業單位人員。“劉某在房產公司領工資的卡,實際上是他的父親在保管和使用,只不過這張卡是用劉某的身份證開的戶。”現代快報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公務員 房產公司 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