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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公交原董事長曾遭有夫之婦索要300萬分手費
原標題:武漢公交原董事長曾遭有夫之婦索要300萬分手費
昨悉,經武漢市中級法院審理,由漢陽區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正局級官員、武漢公交集團原董事長遲旭東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其折合人民幣918.97萬元的涉案款物全部退繳,依法上繳國庫。
瘋狂受賄
現金名表金碗來者不拒
2012年8月22日,經上級檢察院交辦,漢陽區檢察院對遲旭東立案偵查。
漢陽區檢察院偵查查明,2006年1月至2012年2月,遲旭東在擔任公交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利用全面管理武漢公交集團工作的職務便利,在該集團對外合資合作、物資采購、人事管理等過程中,先后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866.13萬元、港幣20萬元、歐元1.4萬元、面值人民幣5.8萬元購物卡、價值人民幣10.28萬元的江詩丹頓牌手表一塊、價值人民幣2.63萬元的歐米茄牌手表一塊、價值人民幣1.01萬元的萬寶龍牌手表一塊、價值人民幣5.26萬元的仿制故宮五福金碗1個,為他人謀取利益。
2014年4月25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遲旭東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5年3月13日,武漢市中級法院對其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判決已生效。
私生活曝光
與有夫之婦交往多年
武漢市紀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貪欲的陷阱》,披露了遲旭東犯受賄罪的軌跡。
遲旭東有不少商人朋友,其中與其交往最密切的武漢某交通公司董事長李某和某物資公司的老板李某,堪稱“鐵朋友”。
2009年,已經離異的遲旭東與交往多年的某有夫之婦分手,對方索要300萬元分手費。遲旭東向李某開口,要借50萬。此時,陜西一企業正好要退出武漢公交物資公司,李某想接手這家公司在公交物資公司中的60%股份。于是,一場交易便成交了。李某成立了一家空殼公司,并且在遲旭東的幫助下順利拿到了60%的股份。而他們之間50萬元的所謂“借款”一筆勾銷。
在遲旭東任公交集團董事長期間,李某共向他行賄人民幣260萬元及部分港幣和歐元。而遲旭東將公交集團汽車零配件供應、廢舊車輛回收以及整車采購等業務全部交給李某經營。
貪官懺悔
沒想到被商人朋友出賣
警示教育片中顯示,10路車由漢口火車站開往武昌火車站,584路由楊汊湖開往武昌,這是公交集團的黃金線路。由于歷史原因,這兩條線路是公交集團僅存的個人承包線路。遲旭東曾要求盡早收回這兩條線路。但在收受50萬元賄賂后,不僅未收回經營權,反而為承包人發放了財政性補貼,免除了部分管理費。
2012年3月,遲旭東被市紀委“雙規”,當辦案人員打開他存放在交通公司李某那里的一只拉桿箱后,大吃一驚。里面滿滿當當塞著36萬人民幣以及大量港幣、歐元,金碗、世界名表、賀歲金條。遲旭東將這只拉桿箱交給李某時曾說:“這是我的身家性命,你一定要保管好。”遲旭東還讓李某以其個人名義辦了一張銀行卡,并不斷將其受賄所得交給李某存入銀行,至案發,遲旭東共有400萬元的定期存單和91萬元的銀行卡交李某保管。
案發后,遲旭東說,他敢放心大膽接受賄賂,是因為他相信這些商人朋友是不會出賣自己的。然而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案發后,他的朋友們都在第一時間交代了向他行賄的問題。
牽出窩案
查辦公交系統23條蛀蟲
漢陽區檢察院在辦理武漢公交集團行受賄窩串案時,一舉深挖出武漢公交系統內職務犯罪案件21件23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000余萬元。
23人中至少包括9名副處級以上干部,其中武漢公交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王爾義,因受賄187萬余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
武漢公交集團貪腐窩案涉案人員既有手握實權的領導干部,如原董事長遲旭東,又有經辦具體工作的負責人員。發案涉及面包括基建工程、設備供應、廣告業務、鑒定評估等多種業務,涉及單位和人員眾多,涉及的單位包括行政機關、國有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個體經營者,形成一張相互交錯的利益交換網。記者張慧萍 通訊員全力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武漢公交原董事長 有夫之婦 300萬分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