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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電媒體禁用“晉善晉美”“咳不容緩”等
新華網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璩靜 王小鵬)27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相關通知,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應嚴格按照規范寫法和標準含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字、詞、短語、成語等,不得隨意更換文字、變動結構或曲解內涵,不得在成語中隨意插入網絡語言或外國語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絡語言、仿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如“十動然拒”“人艱不拆”等等。
通知指出,一些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還存在語言文字不規范的問題,如隨意篡改、亂用成語,把“盡善盡美”改為“晉善晉美”,把“刻不容緩”改為“咳不容緩”等等。這些做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與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相違背,對社會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會產生誤導,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廣播電視推廣普及、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戰略需要;是樹立文化自覺、文化自信、文化自強,確保文化安全的具體舉措;是廣大聽眾觀眾收聽收看好廣播電視節目的基本要求。廣播電視要推廣和傳承成語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獨特表達方式,充分展現其文化精神和語言魅力,不能因為肆意亂改亂用造成文化斷代和語言混亂。
根據通知,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的字幕、圖像和配音等,加強對主持人、嘉賓及其他節目參與人員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提示引導,對于不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內容一律不得播出。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近期將對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嚴重違規的問題將作出嚴肅處理。各省級收聽收看中心也要對轄區內各頻道頻率節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于不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節目堅決停播處理。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廣電總局 廣電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