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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南被撤銷第十二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
人民網上海7月30日電 (記者姜泓冰)政協上海市委員會今天下午召開十二屆十二次常委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撤銷王宗南十二屆市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上海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吳捷在會上就撤銷王宗南第十二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相關情況進行了說明。吳捷說,王宗南因挪用公款、受賄行賄,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85條規定,涉嫌挪用公款罪,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于2014年7月28日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據中國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29條規定,建議撤銷王宗南第十二屆上海市政協委員的資格。
王宗南,1955年生,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上海友誼集團董事長、黨委副書記,上海百聯(集團)總裁,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歷任中共上海市黃浦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黃浦區財政貿易辦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市黃浦區商業委員會主任,黃浦區區長助理、副區長等職務。
編輯:曾珂
關鍵詞:王宗南被撤銷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