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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PK土地,誰更可靠——平羅農村幸福院里話養老
新華社銀川1月14日電題:兒子PK土地,誰更可靠——寧夏平羅縣農村幸福院里話養老
新華社記者艾福梅
雖是隆冬時節,但是靈沙穆斯林互助幸福院里卻暖意融融。這里沒有冒黑煙飄黑灰的火爐子,老人們在干凈衛生的地暖房里安享晚年。
靈沙穆斯林互助幸福院是寧夏平羅縣靈沙鄉勝利村的一家養老院,利用村里的閑置小學改造而成。幸福院里液晶電視、獨立的衛生間、上下水等一應俱全,一日三餐有專門的廚師負責做飯,只要老人們愿意,衣服也可以交給工作人員清洗。
“除了建幸福院時我們每人交的5000元押金外,這里只有吃飯花錢,每天最多10.50元。”村民馬增林說。
記者了解到,靈沙穆斯林互助幸福院最大特點是探索“以地養老、以房養老”模式。根據《平羅縣農民集體土地和房屋產權自愿永久退出收儲暫行辦法》,老年農民可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以退出產權獲得的一次性補償及政府補貼購買養老保險,來抵扣在養老院的開銷。
然而,在這些世代務農的老人眼中,土地是他們最大的依靠,讓他們放棄并不容易,勝利村340名60歲以上老人中不少人是自籌資金購買養老保險,并未退出“三權”。
馬增林家的地里通常種植玉米和麥子,年成好時一畝地收入七八百元,年成差時僅有五六百元,這點收入還頂不了在城里打工一月的收入,可他還是不愿意放棄。
“土地是我們的根,家里也就2畝多地,退了也拿不到多少錢,還不如留著給兒子們一條退路。”馬增林說。
馬增林的兩個兒子都在城里打工,都貸款買了房,但他始終認為,兒子在城里打工沒保障,老板說不要就不要了。留著這點地,萬一兒子在城里呆不下去了回家總能有口飯吃。
父母對子女總是無私的付出,可現在的農村,養兒防老卻越來越不可靠,大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稍有點能力最先帶走的也是自己的兒女,老人只能“被剩下”。
“兒子買了房還欠了一屁股債,一年也難得回來一趟,靠他們肯定不行。等開春了,我還得種好我的地,再到周邊找點活干,這樣才能維持我和老伴的生活。”馬增林說。
“我雖然有6個子女,但是大兒子家里有好幾口人,小兒子又是殘疾,他們顧全著自己就不錯了,靠他們養老?靠不住啊。”76歲老人馬占義告訴記者,兩年前他花2.2萬元買了養老保險,現在每個月有1105元養老金,可是人老病多,每個月看病吃藥就得花好多錢。
“幸虧有了這個幸福院,至少吃飯生病有人照顧,國家比兒子好啊。”馬占義說。
與馬增林的想法不同,71歲的趙翠花愿意“用土地換養老”,老兩口把家門一鎖住進幸福院來,日子過得很愜意,曬曬太陽嘮嘮嗑,按時做禮拜按時吃飯。“兒子有兒子的拖累,光靠他們養老肯定不行。現在大兒子負擔重不給我錢,二兒子和小兒子每個月給100塊錢,再加上100多塊錢的新農保,也差不多了。”
“侍弄了土地一輩子,能為子女掙的已經掙了,該分給兒子的地也已經分了,自個手頭還有2畝多,能用這塊地換我們老兩口的舒服,我們當然愿意退。”趙翠花說。(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養老 兒子 土地 以地養老 以房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