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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性侵女生7年 被判12年徒刑
原標題:教師性侵女生7年 被判12年徒刑
人民網4月17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南投縣黃姓前小學主任涉嫌性侵一名女學生,從小學四年級起到高中、大學仍不放過,女學生隱忍十多年,直到男友追問才揭發獸行。法官批黃違反人倫,造成女學生一輩子傷害,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黃十二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四十五歲已婚黃姓前小學主任,在被害小學女學生家隔壁開設補習班,九二一地震時補習班毀損修建,他曾借用女學生住家當教室;黃男在補習班教室對她猥褻、性侵得逞。
女學生泣訴,2005年她讀高一時與黃偶遇,黃再度糾纏,每月帶她到摩鐵或停車場性侵多次,到她讀大學都還不放過;黃并威脅“不準講出去,就算張揚,也沒人會相信你”,她不敢反抗求援,個性變憂郁。
女學生兩年多前交男友,交往期間常有未顯示來電號碼卻不敢接,男友起疑追問,她才說出實情,男友轉告女學生父親并報警處理。女學生指控黃從民國2005年到2012年12月間共性侵她70多次,黃男否認,但測謊未過。法官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十罪,判黃刑期共計四十三年十月,合并應執行十二年。
南投縣教育處副處長李玉蘭說,黃涉性侵案爆發后,性平會將黃解聘;黃曾申訴,但重新調查后維持解聘,教育處已通報“教部”將黃列入“不適任教師”。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教師性侵女生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