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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籠沉尸”案主犯拒不認罪 稱早已釋放被害人
昨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當法警扯開外面罩著的編織袋,露出一只四方鐵籠子,鐵柱子已經銹成黃色。旁聽席很多人都直起了身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個不足1米見方的籠子,是如何裝進一個身高1米8、體重200斤的成年男子的?
隨后當庭播放的水下打撈監控,更是觸目驚心:在水下83米深處,被害男子張某的遺體如同嬰兒般,緊緊蜷縮在不大的籠子里,雙腿伸出。至此,這名44歲的內蒙古商人沉入湖底已長達28個月。
為了這一刻,杭州下城公安分局的專案組已奮戰900多天,實施了全國公安史上最艱難的深水打撈。
這起情節無比曲折的命案,在杭州公安史上,甚至是全國公安史都將留下重重的一筆。時間回溯到2012年6月10日,因為巨額債務糾紛,44歲的內蒙古商人張某在杭州鳳起路溫德姆酒店被人接走,隨后遭到近3個月非法拘禁,輾轉永嘉、青田山區,最后慘遭殺害。
2012年9月1日凌晨,向張的家人索債5000萬元但不達數額后,犯罪嫌疑人溫州籍“老大”胡某和手下,竟然將張老板裝進鐵籠,運至麗水青田北山大橋,推入水深百米的灘坑水庫(本報曾報道)。
昨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次公開審理胡某等3人故意殺人、非法拘禁一案,這也是被害人張某的尸體被打撈上來取得鑒定意見后第一次開庭。
面對公訴機關最新出示的鐵證,52歲的嫌疑人胡某依舊拒不認罪,自始至終都咬定:他在橋頭就把人釋放了。而另兩名嫌疑人終于承認,之前供述都是虛假的,張老板確實是被裝進鐵籠拋入水庫中。
討債索要5000萬元不成
連人帶鐵籠推入百米深水庫
這起案子破獲的過程撲朔迷離,一波三折。
2012年6月11日清晨,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接到報警,一男子說自己的老板張某,前一天下午從上海應邀來到杭州,在溫德姆酒店與生意伙伴溫州人胡某見面。隨后,胡某把老板帶離杭州后失聯。直到深夜11點,胡某與手下人來電索要5000萬贖金,以償還雙方之前的巨額債務。
張老板是內蒙古人,在老家開辦了大米加工廠、旅館等多個實業。胡某是溫州人,社會關系非常復雜,早年曾當過出境偷渡中介,還從事高利貸放貸、網絡賭博游戲等行業,并有非法持有槍支、尋釁滋事等前科。
2013年3月,警方發布紅色通緝令跨境將犯罪嫌疑人胡某從泰國押解回國。公訴人說,在拘禁期間,張某屢被毆打,時間長達近三個月,最后失蹤成謎。這期間,張某的妻子向胡某親戚的賬戶,前后打入約620萬元。
胡某落網后,承認確實和手下非法拘禁過張老板,但之后將他釋放了。當胡某的手下全部被抓后,此案的轉機出現,他們說到,在胡某指令下,已把張老板裝進鐵籠推入灘坑水庫。
但要完善證據鏈,必須找到張老板的遺體。在近300個西湖大小、且深百米的水庫里打撈一個人,極其艱難。經歷過多次打撈失敗,2014年10月20日,尸體搜尋工作被重啟,先后出動水下機器人和國內頂級深水掃描設備。終于在2014年12月28日,北山大橋一側水深80余米處,張的尸體及鐵籠被成功搜索到,1月6日被害人張老板尸體及鐵籠被成功起獲。
公訴人說,這個鐵籠尺寸僅為60×70×70厘米,胡某等人生生將一個1米8的男子裝進籠子,如同動物般對待。同時精心踩點,選擇在青田灘坑水庫作案。水庫的北山大橋最高墩高116米,為我省第一,水庫一帶道路曲折,人跡罕至,然后在午夜時分,連人帶鐵籠拋入百米水中。足見作案手段之殘忍,情節之惡劣,后果之嚴重。
一個手下說沒有推籠子
一個手下說只碰了下油布
杭州中院曾于2014年6月、8月、9月三次開庭審理此案。在前三次審理中,幾名手下稱,將張老板帶到北山大橋后,按照胡某指令將人釋放了。
昨天,在鐵證面前,胡某依舊信誓旦旦:“我是想把張某轉移到另一個地方,房子我也租好了,北山大橋開過去有點路的,是一個養雞養鴨的農宅,但后來車子開到橋頭,我就把張某放了,之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直到此刻,你還堅持自己和打撈起來的尸體無關?”公訴人訊問。胡某兩只手撐在被告席上,目光沒有游移:“是的。”
不過,胡某的兩個手下改口了:“尸體之前沒找到,我們有僥幸心理。”他們說,2012年8月31日晚6點,把吃好晚飯的張老板帶下樓,讓其坐入一個鐵籠子,并拷上手銬,之后鎖上鐵籠子,塞入一輛奧迪越野車的后備廂。車子徑直往水庫開。開到半路車子爆胎,后來鐵籠子轉移上了一輛皮卡車,上面蓋了一塊油布。
由另一輛小轎車帶路,皮卡車開到了北山大橋,這個過程中,鐵籠子掉入水庫中。
胡某的手下之一張某說——
他開了另一輛車在皮卡車前面。“我就是拿掉了鐵籠子上的油布,兩個手指觸到過鐵籠。胡某把鐵籠抬到橋欄桿上,說是嚇唬他一下。但籠子怎么掉進水里,我不知道。”
胡某的另一個手下金某說——
當時他開皮卡車,胡某坐在后座。車開到北山大橋時,胡某讓他停車,車停下時,并沒有熄火也沒拉手剎。按照他的說法,胡某和張某到皮卡車斗里,一左一右要把鐵籠抬到橋欄桿,因為太重,就叫他來幫忙。
因為沒拉手剎,車子開始溜坡,他就回車里拉手剎,只聽砰一聲響,回頭看連人帶鐵籠不見了。“我意識到,他們把籠子抬到橋欄上,是要殺了張老板。”
“他們兩個人,一個說沒碰到籠子,一個說去拉手剎。張某有200斤,鐵籠子也有七八十斤,我一個人能抬得動?所以,我根本沒有推鐵籠子下去,是把張某放了。”直到最后,胡某仍然做了這一番辯解。“你這是一面之詞,是拒不認罪拒不悔罪的態度。”公訴人說。
胡某辯護人提出死因不明
如何能定故意殺人
昨天,公訴機關還出示了一份法醫出具的尸體檢驗報告。由于尸體在水中浸泡時間過長,高度腐敗,不能明確是溺水身亡。最后結論是,死因不明。
胡某的辯護人由此認為,對胡某指控故意殺人罪,證據不足。
他認為,死因不明,則很難判斷,張某在入水那一刻,甚至是被抬上橋欄桿那一刻的生死狀態。
“幾個嫌疑人都說,在抬起鐵籠的時刻,沒有聽見張某發出掙扎的聲音,所以不排除是死后入水的可能。另外,張某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如果不及時服藥也有可能死亡。”
胡某的辯護人還提到,胡某非法拘禁張某只是為了討債,當時張某家人已經報警,他沒必要冒著風險故意殺人。
“死因不明是法醫秉持的審慎態度,因為尸體高度腐敗組織缺損,所以沒有辦法檢出溺亡的全部數據。而根據嫌疑人的供述,在開車到水庫的途中,風吹起油布,被害人張某曾要求喝水,而且患有嚴重的糖尿病,也不會在短時間內突然暴亡。”公訴人反駁。
昨天當庭受審的共有9人,其余6人都承認參與過拘禁被害人的行為。
本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至此,公訴人特別寫了本案的啟示,其中有一段發人深省——
我們痛心地看到,法治的信仰被一些人赤裸踐踏。
本案系被告人胡某企圖運用暴力解決經濟糾紛而引發,最終惡化成故意殺人犯罪。
米蘭·昆德拉說過:“永遠不要認為我們可以逃避,我們的每一步都決定著最后的結局,我們的腳正在走向自己選擇的終點。”
當三被告人把被害人裝入鐵籠的那一刻,當三被告人抬到欄桿的那一刻,當他們把鐵籠拋入水庫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把自己引向了今天這個不歸的結局。
編輯:曾珂
關鍵詞:鐵籠沉尸 鐵籠沉尸案 主犯稱已釋放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