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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官員打獵誤擊村民致死 事發后仍回單位上班(圖)
▲民警進山搜尋村民
南都訊 記者張少杰 饒德宏 近日,福建武平縣一名官員打獵時,誤將一村民當做野豬擊中致死。目前,該官員已被警方刑拘。
村民槍傷非要害部位
被誤殺的村民名李其昌,武平縣城廂鎮人,45歲,以務農為生。
李其昌的女婿王某對南都記者稱,11月23日上午,李其昌帶了鐮刀、工具包等,上山采摘靈芝、蘑菇,但當天一直沒回家。家人隨后報警,并同鄰里一起上山尋找。
26日上午11時許,搜尋人員在地處城廂鎮正北方位的永平鎮塔里村一處丘陵找到李其昌,此時李已死亡,且身上有槍傷,鐮刀等工具散落在他身邊。
李其昌的女婿王某對南都記者稱,李的左腿膝蓋處有槍傷,但頭部和心臟部位均無中彈痕跡。另一參與搜救的村民也證實,李其昌身上的槍傷并不在要害位置,其應是負傷后失血過多而亡。
尸體被發現次日,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武平縣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11月27日上午,其中一名嫌疑人吳某標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11月23日與修某開(系城廂鎮黨委副書記)一起上山打獵時,修某開誤將李某昌當成野豬擊中致死的事實。
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事發后仍回單位上班
武平縣委縣政府權威人士證實,通報中所稱的修某開全名為修啟開,曾任武平縣市容管理局副局長,現任武平縣城廂鎮黨委副書記。
該縣公安機關內部人士透露,修啟開涉案用的是一款改良過的老式獵槍——— 鳥銃,現已初步認定為非法持有槍支。
武平地處福建龍巖西南部,閩、粵、贛三省交界處,全縣多低山丘陵。當地民間常有居民持槍打獵,也屢有非法持有槍支案件發生。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4年1至10月,武平縣人民法院在10個月內,共宣判了10起非法持有槍支案,其中7起案件,涉案槍支為鳥銃。
上述公安內部人士還透露,根據現有證據可初步認定,修啟開在意識到誤傷村民以后,沒有第一時間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而是選擇逃逸。
“如果他受傷后,能第一時間救他,他也不會死”,李其昌的女婿王某表示,子彈并未傷及李其昌的心臟和頭部等關鍵部位。
修啟開的同事、城廂鎮黨委書記鐘桂林對南都記者稱,修啟開今年40歲,在該鎮的職務系掛職,工作表現出色。
“他平時沒有打獵的愛好。據我所知,他不會開槍,也沒有獵槍。這次是他的朋友叫他一起去的”,鐘桂林稱,修啟開的朋友,另一犯罪嫌疑人吳某標為普通農民,并非公務人員。
誤殺李其昌后,在被刑拘前,修啟開仍回鎮政府正常上班。但在同事看來,他比平時更加內向沉默,“工作更認真努力了,但還是能看出來心里有事情。”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官員打獵誤擊村民致死 誤將村民當野豬 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