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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現“霸道”中介 未看房先收“辛苦費”
隨著大學應屆畢業生迎來實習高潮,一股租房的熱潮也隨之而來。而對于許多大學畢業生來說,“租房”遠不如字面上看起來那么簡單,這已然成為了大學生走出象牙塔經受社會歷練的“第一課”。
“100塊錢可以給你三個房東的號碼,你自己去跟他談;200塊錢可以一直提供號碼到你們談成為止,300塊錢可以有專人帶你去看房。”近期,一次不愉快的求房經歷讓廣西師范學院大四的學生小葉慌了神,寒了心。小葉向廣西新聞網記者反映:自己求租的過程中,碰到了“未看房,先收費”的情況,這也太霸道了!
17日上午,記者以求租者的身份,來到在這個位于東葛園湖路口的“中介公司”。在一所約摸10平方米的房子里,5、6名工作人員忙著從各種分類信息網站上將租房信息謄抄在本子上。了解了記者“求租”的來意后,一名工作人員熱情地向記者介紹:“附近的房源我們有很多,像新竹小區啊、高級法院宿舍啊,兩房的三房的都有,價格在1400元——1800元不等,保證安全,物業水電還便宜。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先繳納‘辛苦費’。”
記者觀察發現,情況與小葉反映大體相同。該 “中介公司”的工作流程十分簡單,只需要將謄抄在本子上的電話號碼提供給求租者,就能獲得100-200元的報酬,而若要請他們“出山”帶路,則需要先交300元。記者在公司內部并沒有看到任何經營手續,租房者在支付“辛苦費”時也不需要和“中介”公司簽訂任何合同,完全屬于“口頭協議”。當記者問及如何保障自己利益時,這名工作人員稱:“如果你需要,我也可以寫張收條給你。”
當記者問及如果租房不成,是否退還已繳納費用時,該工作人員表示,即使房子不合適,但客戶已經享受了中介提供的看房服務,因此看房費不予退還。“我們搭建這個平臺需要維護費用,與房東聯系需要通信費用,帶你們看房也要交通費用,你們享受了服務,這錢當然不能退。”這名工作人員振振有詞地解釋說。
記者通過實地走訪得知,“未看房,先收費” 的“霸道”中介在南寧并不少見,收取“辛苦費”的價格普遍在20元——300元不等。然而,這種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為此,記者撥打了南寧市物價局服務熱線進行咨詢,對方介紹說:“目前房屋中介所謂的看房費實際上是一項單次服務費,目前并不存在統一的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控價,一般是由供求雙方協商議價。
隨后,記者又向廣西青湖祥大律師事務所的龍海瓊律師詢問得知:如果居間人(媒介服務機構)無法提供相關合法的經營手續,是沒有資格進行中介服務的,屬于非法經營。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媒介服務機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也許正是因為規定中的“必要費用”難以界定,給了不良中介可乘之機。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中介 租房 辛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