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海南簡化生育服務制度 夫妻初育一孩可不辦證
新華社海口6月12日電(記者馬超)記者12日從海南省衛計委了解到,海南將于7月起在全省實施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改革后,夫妻雙方均屬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須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同時簡化再生育辦理程序,符合有關規定申請再生育的夫妻,不再要求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海南省衛計委近日印發《關于改革生育服務證制度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將推行一孩生育登記,簡化再生育辦理程序等改革措施。
記者查看通知發現,夫妻雙方均屬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須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申請再生育的夫妻,辦理《生育服務證》時實行群眾自選受理地制度,受理單位能夠依托海南省全員人口數據庫、海南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管理系統、國家人口宏觀決策管理系統流動人口子系統核查相關信息的,不再要求群眾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據介紹,為保障改革措施更加惠民便民,海南省衛計委將積極推進《生育服務證》全程網上辦理、網上協查、短信服務,逐步實現《生育服務證》電子化;對夫妻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同時承諾初育夫妻領取一孩《生育服務證》及通過預審的夫妻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時,受理單位即時辦結。
海南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6月起海口市美蘭區、三亞市吉陽區、定安縣、屯昌縣、陵水縣、白沙縣等地將先行推進生育服務證改革新模式,7月開始在海南全省全面推行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工作。
編輯:羅韋
關鍵詞:生育 服務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