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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義孫:優化立案登記制 防“立案難”變“登記難”
5月12日,全國政協在北京召開“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專題協商會。圖為全國政協社法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主任曹義孫發言。人民政協報記者 田福良攝
這次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度的改革,引起媒體與社會一片叫好。然而,我們也聽到一些不同的聲音,比如,有人說“立案難是個偽命題”,又有人說“登記不等于立案”,如此等等,向我們提出了一個重要問題,即登記與立案之間是否應該存在審查空間?如果登記不等于立案,登記與立案之間還存在職權插手的空間,那么司法實踐不僅有可能出現“登記難”的問題,甚至有可能會影響訴訟模式的轉變。
為擠出登記與立案之間的空間,從制度上徹底解決社會強烈反映的“立案難”的實踐難題,防范“立案難”變為“登記難”,真正實現立案程序由職權模式向訴權保障模式的轉變,建議:
一、 及時修改三部訴訟法,使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的改革于法有據。
二、 通過修法,明確規定:立案登記制,就是指在當事人起訴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該起訴的意思表示記錄下來,并以此為起點,將由于該起訴而形成的案件納入司法審判軌道進行處理。
三、 通過修法,明確取消立案登記制的“審查”環節。
四、 撤銷立案庭,建立立案登記部。
五、 加強對不予登記案件的救濟。
總之,要通過優化立案登記制,真正從制度上排除“立案難”變為“登記難”的可能,從而實現“有訴必理”、“有案必立”的改革承諾。
(全國政協社法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主任曹義孫)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曹義孫 立案登記制 立案難 登記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