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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草案明確總體國家安全觀內涵
原標題:國家安全法草案明確總體國家安全觀內涵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20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的國家安全法草案,明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涵。
根據草案二審稿,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草案一審稿第四章第二節規定了“國家安全戰略”。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和地方提出,國家安全戰略是黨和國家在一個時期維護國家安全的方針政策和目標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頂層設計,是管全局的,建議把制定國家安全戰略的規定移至總則作出規定。
草案二審稿根據有關方面意見將相關規定移至總則,并進一步明確國家安全戰略涉及的主要內容,規定: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全面評估國際、國內安全形勢,明確國家安全戰略的指導方針、中長期目標、重點領域的國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對于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草案二審稿對相關條款的順序作了調整。同時,在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規定中,草案二審稿增加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的內容。(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國家安全法草案 國家安全觀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