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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最高賠50萬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
原標題:存款保險制度:最高賠50萬 根據金融風險狀況等調整
中新網3月31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存款保險條例》今日正式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
《條例》規定,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
《條例》要求,本條例施行前已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投保手續,施行后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存款保險制度 最高賠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