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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今年擬投入13億元 用于京津冀等6省市治霾
發改委昨天發布的一則通知指出,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霧霾綜合治理工程,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5億元。上述資金將惠及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山西、山東等6個省份的治霾行動。
今年重大環境治理中央擬投入35億
發改委昨天發布《關于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通知顯示,2015年中央將至少安排80億資金用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其中,今年首次單列的選項類別——重大環境治理工程將獲中央投資35億。該類別包括大氣霧霾綜合防治、秸稈綜合利用、重金屬污染治理、流域工業點源治理及清潔生產示范等多個方向的環境治理項目。此外,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重大項目類,為45億。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中的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類,則需評審后確定。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除個別項目外,上述工程中央投資都將采取“打捆下達”方式。這種方式不同于發改委直接將資金安排到項目,而是將具體項目的資金安排權限下放到省級發展改革委,由省級部門在報備基礎上支配。
中央擬為京津冀等6省市治霾投入15億
中央擬為重大環境治理工程安排的35億資金中,用于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的最多,達15億。其次是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0億元,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重點流域工業點源治理和清潔生產示范工程,均擬安排5億元。
其中,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和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明確表示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特別是前者,特別要求僅限京津冀及周邊6省市,后者還包括6省市外的黑龍江、西藏等地。自2013年環保部公開全國重點區域空氣質量以來,京津冀的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一直遠低于長三角、珠三角,與全國平均水平也相差甚遠。
另外,昨天的通知還明確中央資金的投放標準,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中,非電行業大氣環境治理項目不能超過15%,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能超過3000萬元,其余的單個項目不能超過1000萬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京津冀治霾 中央投入13億元用于京津冀治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