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五罪犯伏法
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今天,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于2014年5月23日,公開開庭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判處死刑。宣判后,劉漢、劉維等被告人提起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于同年8月7日公開開庭宣判,維持對5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并依法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復核,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依法核準5名被告人死刑。
依照法律規定,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是黨的十八大后依法查處的性質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劉漢、劉維等人被執行死刑,是對受害者親屬的最好告慰,也是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更是建設法治中國、平安中國的生動體現。
編輯:曾珂
關鍵詞:劉漢劉維死刑 五罪犯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