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認定,對事件發生,黃浦區政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黃浦區市政委負有管理責任,黃浦區旅游局負有管理責任,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負有管理責任,上海市公安局負有指導監督管理責任。
編輯:曾珂
關鍵詞:黃浦區委書記周偉 上海外灘踩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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