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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涉毒案宣判:服刑半年 罰款兩千
騰訊娛樂訊 今天上午9點30分,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在北京東城法院第二法庭正式開庭,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現場
成龍林鳳嬌未到場
房祖名案今天開審,清晨七點多便有記者來到了法院門口蹲守,其中不乏來自香港的媒體。
未到8點,房祖名乘坐的法警車就駛入了法院。早上八點半左右,房祖名律師從法院后門進入法院,只不過,面對記者的鏡頭,律師不發一言。稍晚,庭審人員陸續入座,記者發現,房祖名的經紀人也出現在了庭審現場。大約9點半左右,隨著房祖名被法警帶入法庭,審理正式開始。
不過,在庭審現場,記者并未看到房祖名父母成龍和林鳳嬌的身影,他們并未參加庭審。不過在早前接受采訪時,成龍曾表示,他囑咐過律師,不要試圖縮短房祖名的刑期。“因為他是成龍的兒子,因為他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如果房祖名坐一個禮拜就出來,大家會怎么看成龍和房祖名?我們是名人,更要按照法律做事。”而他也坦言,兒子入獄后,他從來沒有為這件事動用過關系為其開脫。
過程
房祖名自愿認罪 曾和柯震東(微博)三次吸毒
雖然已經被羈押將近五個月的時間,但當房祖名被法警帶入現場時,記者看到房祖名并沒有明顯的憔悴,精神狀態看起來還是不錯的。
在房祖名進入法庭之后,他主動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而當審判員問他,“如果認罪你將承擔法律后果,你考慮清楚了么?”他回答,“是的,我考慮清楚了。”聲音雖不高,但態度很好。
而公訴機關出具的證據也顯示,在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孫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當日23時許,在某足療店內將孫某抓獲,并將與其同行的房祖名、柯震東以及李某某等人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法庭上,房祖名談及吸毒當天,他稱和柯家凱(柯震東)等人一起被抓。被抓兩小時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中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們想要什么,我就給他們資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為)我不知道怎么處理大麻,想交給國家。”
此外,房祖名還表示,他總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和明星柯震東3次,“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間和洗手間。”還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曉楠(洛詩)吸毒,時間是2014年8月14日,地點為家里的洗手間。而據他供述,毒品都是助理孫某幫他購買的。對于在內地吸食大麻,他表示知道這是違法的。
結果
因容留他人吸毒罪 房祖名獲刑半年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也表達了公訴意見:房祖名的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時應認定為自首,建議減輕處罰。不過,公訴人也指出被告人作為公眾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希望他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迷途知返,樹立陽光健康的形象。
而房祖名的辯護人則認為,房祖名有自首情節,且主觀惡性小,悔罪態度好,建議從輕處罰。
在庭上,房祖名本人也做了最后陳述,表示自己不會再犯,“我犯了法,應該受到懲罰。回到社會后,我絕對不會再犯,因為我讓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寬恕和原諒。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動來獲得諒解,傳遞正能量。”
而最終,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審理,法庭也當庭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事件回顧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柯震東因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內搜到100多克大麻,二人對吸食毒品大麻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以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經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房祖名批準逮捕。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訴。
編輯:羅韋
關鍵詞:房祖名 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