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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報復妻子婚外情將兒子砍傷致殘疾
都市報訊 一段不該發生的婚外情,將一個13歲的孩子牽連其中,并致其終身殘疾,悔不該當初……11月22日,被沙雅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的王某說:“我后悔,不僅斷送了自己的后半生,也讓無辜的孩子成了悲劇的犧牲品。”
2010年,曾某離異后獨自帶著兒子小川,從重慶老家來到新疆溫宿縣青年農場打工。打工期間,曾某認識了鄰居王某和陳某夫婦,因為同是重慶老鄉又是鄰居,相互間互相幫忙,變得熟悉起來。
一來二往中,曾某和陳某感情與日俱增,且發生了不正當關系。
知道實情的王某希望妻子陳某能回家和自己好好過日子。然而,陳某卻跟著曾某去了福建。
妻子離開后,王某多次給曾某打電話,要求其將陳某帶回來。如果不回來,就將他兒子的胳膊砍下來。曾某認為王某只是嚇唬自己,并沒有放在心上。
2014年4月21日,王某來到沙雅縣,并于當晚在超市買了一把菜刀。第二天一大早,王某來到曾某母親的家中,看見一家人剛起床正準備吃早飯,王某二話沒說,掏出早已準備好的菜刀,向小川的右胳膊砍去,聞訊趕來的曾某母親想要阻止,卻被王某一把推開并劃傷了右手。王某并沒有住手,而是繼續在小川的胳膊和大腿上亂砍,直到小川癱倒在地上,才扔了刀從屋里跑了出來。
由于受傷嚴重,醫院不得不對小川實施右上臂的截肢手術。經鑒定,小川的傷情屬于重傷二級范圍,損傷后遺癥構成五級傷殘。
11月11日,沙雅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最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賠償受害人小川各項經濟損失15.8萬余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男子為報復妻子婚外情 將兒子砍傷致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