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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農委處長10年受賄200余次 78家農業企業成其提款機
原標題:安徽78家農業企業成農委處長提款機 潛規則畢現
10年受賄200余次,牽涉糧油、畜禽、餐飲等78家農企;千萬“家產”中,受賄金額250余萬元,另有810余萬元無法說明來源。日前開庭審理的安徽省農委農業產業化指導處原處長金樹芳貪腐案,揭開了官商“人情往來”的冰山一角。
“意外”牽出處長貪腐案
金樹芳案屬于一個“意外”的發現。據辦案人員介紹,此前,在六安市調查另一起案件時,一家企業負責人交代曾向金樹芳行賄3萬元。辦案機關順藤摸瓜找到金樹芳調查,金樹芳除了承認這起受賄事實外,還將其余77起犯罪事實一一交代出來。
翻開金樹芳200余次受賄記錄,行賄者乃清一色的農業企業,涵蓋糧油、畜禽、餐飲等產業,大都是國家級或省級龍頭企業,涉及全省16個地市中的14個。
“金樹芳為人比較低調。”安徽省農委一位干部說,“他作為農業產業化指導處處長,與農業企業打交道很正常,但受賄這么多次真是沒想到!”
檢察機關指控,金樹芳在2004年至2013年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78家企業提供幫助、關照。其中,八成企業為戴“龍頭”帽,即為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評審、復審以及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監測,不惜送禮與金樹芳“交朋友”,金樹芳則“來者不拒”,最少的一起僅“笑納”價值2000元購物卡。
梳理這些“行賄者”的身份,其中九成以上為企業的“一把手”,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而在送禮次數方面,少則二三次,多的達到七八次。
2012年7月、2013年8月初,池州市一家木業公司董事長徐某為申報省級龍頭企業及表示感謝等,兩次送給金樹芳共計人民幣1萬元。滁州市一家糧油食品公司董事長潘某為申報國家級龍頭企業、爭取項目資金等事由以及表示感謝,于2008年至2012年,8次送給金樹芳共計人民幣5.8萬元。
針對檢察機關審查查明的78起受賄事實,記者采訪了數十家涉事企業的“行賄者”,聽明來意后,多數人對此諱莫如深,不愿給予正面回應。
官商之間的“人情往來”
據統計,在金樹芳高達1136萬余元的“家產”中,257萬余元是受賄贓款。多位涉事企業負責人表示,他們與金樹芳僅僅是朋友之間正常來往,逢年過節人之常情送點東西。金樹芳的一些同事也認為,現在是人情社會,與企業交往有的屬“人情往來”。
記者梳理了涉事企業負責人對“人情往來”的心態,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花錢能辦事。安慶市一家制衣有限公司在2012年第一次參加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評定時,剛開始就被淘汰了,原因是沒通過審計。第二年三四月份,公司補充了一些資料準備復審。公司負責人向金樹芳匯報后,到車上拿了兩盒茶葉,在裝茶葉的袋子里放了1萬元人民幣,放到金樹芳辦公室。
“金樹芳肯定幫忙了,他給相關審計事務所打招呼,因為我們企業第一次審計時沒有過,第二次復審時就通過了,這不符合常理。”這家公司負責人表示。2013年8月,安徽省農委下文增補了36家企業為省級龍頭企業,該公司名列其中。
——花錢買心安。辦案人員表示,在省級龍頭企業的評審中,金樹芳是評審委員會的委員,又跟別的委員認識,多少能說上話。但評審結果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所以也有一些企業給他送了錢,最終也沒有獲批。“我們評龍頭企業必須經過他,雖然他起不到多少作用,但只要不壞事就行。”合肥市一家農牧公司負責人甄某所言道出了一些企業的心聲。
——花錢隨大流。一些企業坦言:“不給金處長送禮,不好辦。”形成這樣的印象和輿論后,跟所屬行業領導保持聯系,靠錢物“打點”,就成了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涉案處長曾為“防腐”干部
采訪中,一些干部表示,金樹芳案暴露出的官商“人情往來”具有代表性。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一些官員慢慢放松警惕,與商人勾肩搭背、稱兄道弟,混淆了情與法、公與私的界限,一步步陷進深淵。
皖南一家禽業公司負責人方某表示,幾年前,他應邀參加了一個全省農業產業化會議,參會企業能進入優秀排名中。開會前,金樹芳打電話告訴方某,“你能參加這次農業產業化會議,是我格外照顧的,我看你人不錯,照顧你,你的企業才得以參加。”為了回饋金樹芳的這份“情意”,方某不僅拿出3萬元幫金樹芳“報銷”了一沓發票,逢年過節都會到金樹芳辦公室或者賓館,前后8次送給金樹芳共計價值3.6萬元的購物卡。
“金樹芳案揭開的只是官商 人情往來 的冰山一角。”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宏光說,此類案件帶來了惡劣社會影響,暴露出的制度、規則漏洞值得深思。
記者采訪了解到,去年7月,安徽省農委曾下發《安徽省農業委員會關于涉農資金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金樹芳成為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其中一項任務為加強農業系統干部職工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提高法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
據新華社電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安徽農委處長 金樹芳 10年受賄200余次 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