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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研究生拒絕安檢 掌摑民警獲刑
原標題:上海女研究生拒絕安檢 掌摑民警獲刑
軌道交通場所妨害公務行為案件增多
本報訊 近日,上海某高校女研究生唐某涉嫌妨害公務一案在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進行公開開庭,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今年5月,急于趕路的唐某在軌道交通16號線某站進站時被要求安檢,唐某覺得“我的雙肩包里都是書,又沒有攜帶違禁品,警察憑什么查我”,拒絕接受例行安檢并欲強行通過閘機進站。
執勤民警聞訊趕至站廳,勸說唐某接受安檢。唐某不予配合,仍然想要強行進站,民警再次將其攔下,唐某突然甩手揮打民警臉部并踢其腿部。此后,在被強制帶離現場接受調查的途中,唐某又將增援民警的警用電臺摔在地上。事發當時,現場有大量乘客滯留,嚴重影響了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秩序。
9月5日,公訴機關以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
據統計,自今年3月起,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已受理發生在軌道交通運營場所內的妨害公務案件13件,涉案被告人17人;審結12件12人,均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罰。這類案件顯示出三大特點:
第一,妨害公務的起因均由拒絕地鐵安檢而引發。在審結的12起案件中,各被告人對地鐵工作人員或公安民警依法進行的安檢工作均報以抗拒態度,幾經勸說仍拒絕配合,繼而采取過激行為對抗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并對正常運營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第二,拒絕配合安檢的理由都是認為安檢“沒必要”、“太麻煩”。據被告人供述,其拒絕配合安檢的心理動機都是感到自己“沒攜帶違禁品或做壞事,為什么要查我”、“警察就是沒事找事,為啥不查其他人”等,在此心態下,其往往對自身行為的失當性缺乏正確認識,導致情緒激動、行為失控而觸犯法律。
第三,被告人均實施了暴力行為,并致公安人員受傷。12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是采取以暴力行為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而且多是在公安民警勸說其配合安檢的情形下,從行為拒絕到言語辱罵、威脅再升級至推搡、掌摑、拳擊民警,甚至追打民警,情節較為惡劣,且都導致執法人員受傷。(尚鐵法)
■案后余思■
青年人心態失衡應予關注
在已結案件中,被告人犯罪時年齡都在40歲以下,其中30歲以下的多達9人,占涉案總人數的75%。在人生的黃金年華,這些青年人因一時失控、行為沖動而觸犯法律,這些行為不僅妨害了民警執行公務,影響了地鐵正常的運營秩序,其本人也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教訓深刻。
涉案人員中,有6名被告人擁有大專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50%;8名被告人有正當工作,其中不乏高收入者,但良好的教育、職業背景卻反襯出這些被告人在公民素質、法律意識及行為道德等方面的不足。案發后,多名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舉止失控表示后悔莫及,甚至對其當時行為感到不可理喻,這種“知行反差”的現象令人深思。
在涉案的被告人中,乘坐軌道交通并非偶爾為之,但卻對安檢報以抵觸情緒,除情緒管理、情緒控制不夠等主觀因素外,還提示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軌道交通安檢必要性、重要性的宣傳。軌道交通運營事關人民群眾日常出行的安全,必須將安全有序放在首要位置。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女研究生拒絕安檢 掌摑民警獲刑 心態失衡 情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