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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車暴恐案17名官員被處分 縣委書記被撤職
天山網訊(新疆日報記者姚彤 馮瑾報道)莎車縣7月28日嚴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塔伊爾大毛拉被害案件發生后,近日,經自治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兩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給予喀什地委委員、莎車縣委書記何利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縣長艾海提•沙依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陳強,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胡彪,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阿不都維力•熱孜克免職處理;
給予莎車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岳志剛,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凱薩山爾•達吾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艾力西湖鎮黨委書記陰龍,艾力西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阿不力米提•阿不都拉撤職處分;
給予喀什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王世信,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莫合旦•艾山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公安局政委卡德爾•吾不力、市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艾斯卡爾•庫爾班、吾斯塘博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阿地力江•阿布都卡德爾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所長朱軍、教導員艾斯卡爾•百合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民警買買提熱夏提•熱合曼行政降級處分。
同時,任命在“7•28”案件中及時發現不良苗頭并第一時間報告,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表現突出的艾力西湖鎮原人大主席肉孜尼亞孜•玉素音同志為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自治區黨委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認真汲取“7•28”“7•30”案件的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圍繞 “三個堅決” 總目標,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8•20”講話和9月8日在莎車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各項維護穩定措施,真正把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轉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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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反恐不力要嚴肅問責
新疆莎車暴恐案追責17名官員被處分,事實上這并非是新疆首次處理反恐不力的官員。例如,今年8月,喀什有官員就因打擊暴恐執行不力被處理,這些官員中有人“在打擊暴恐專項行動中,認識含糊、態度曖昧、行動遲緩、執行不力”,甚至“轉發帶有民族歧視內容的音視頻,利用互聯網散播虛假、有害信息,破壞民族團結”。
對此,新疆一些地方一開始著手啟動問責機制。舉例來看,烏魯木齊9月1日起實施《烏魯木齊市轄區所有單位落實維穩措施責任查究辦法》和《烏魯木齊市各類維穩安保人員責任落實獎懲辦法》,因維穩安保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重大案件或惡性事故,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單位,由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予以一票否決,并依法依紀追究主要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不僅如此,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今年5月召開的全國反恐怖工作緊急視頻會議上亦指出,對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力、落實不到位造成暴力恐怖事件發生的,要嚴肅問責。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新疆莎車暴恐案 反恐不力 維穩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