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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民警毆打按摩女”調查結果:無刑訊逼供
中新網海口8月26日電(瓊芬)針對6月11日網上所傳“保亭公安局民警被指毆打按摩女致5人欲吞物自殺”事件,海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于6月12日派出調查組展開全面調查,省公安廳26日對外公布調查結果。
經調查,5月30日晚,保亭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根據群眾舉報,組織警力對保亭新星農場發廊一條街涉嫌賣淫嫖娼活動進行查處,組織警力共分4個行動小組先后對5家發廊進行了清查。當晚10時許,在檢查一家無名發廊時,在該店二樓左邊第一間房間當場抓獲正在賣淫嫖娼的王某榮(男、43歲)、李某蓮(女、23歲),現場提取避孕套33枚、“出鐘”單據354張和店內視頻資料。辦案民警遂將該店的6名涉案嫌疑人王某榮、楊某蓮(該店店主、女、36歲)、李某蓮、羅某妮(女、28歲)、賀某霞(女、33歲)、譚某英(女、32歲)口頭傳喚到城鎮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由于派出所一樓辦案區的詢問室正在使用,辦案民警將6名嫌疑人帶到二樓民警辦公室分別進行詢問。至31日凌晨3時許詢問完畢,辦案民警將6名嫌疑人帶至一樓值班室等待處理。
5月31日上午,嫌疑人李某蓮、楊某蓮對民警說自己吞了東西,肚子痛。民警立即帶李某蓮、楊某蓮到縣人民醫院進行檢查。隨后,又帶其他嫌疑人到縣人民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李某蓮、楊某蓮、賀某霞、羅某妮吞食了金戒指、轉運珠、有機玻璃飾品等異物。當天下午5時許,保亭縣公安局依法對存在賣淫嫖娼行為的王某榮、李某蓮、羅某妮做出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李某蓮和羅某妮因吞食異物暫未執行行政拘留,楊某蓮、賀某霞、譚某英等三人因涉案證據不足被放行。
經保亭縣公安局進一步調查,證實楊某蓮涉嫌容留賣淫罪,于6月13日決定對其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6月26日,保亭縣人民檢察院對涉嫌容留賣淫的犯罪嫌疑人楊某蓮批準逮捕。7月8日和8月13日,在屬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保亭縣公安局分別將涉案人員譚某英、李某蓮抓獲,依法行政拘留。
經查,保亭警方在辦理該案件時不存在刑訊逼供、男民警偷窺女嫌疑人小便等情況。對保亭縣公安局民警在辦理此案過程中存在的執法不規范問題,海南省公安廳已責成保亭縣公安局進行認真整改。
海南省公安廳負責人表示,真誠歡迎新聞媒體和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進行監督,以不斷改進工作。
編輯:曾珂
關鍵詞:民警毆打按摩女 海南公布“民警毆打按摩女”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