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地產生意的澳門人何某在水庫戲水時看見一名女子站在浮臺邊,便想開個玩笑,抱著女子一起跳入水中,不料這名女子不會游泳而溺亡。近日,增城市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宣判后,何某未上訴。
何某在佛山做房地產生意,是佛山市政協委員。事故發生后,何某向公安機關自首,在支付了500萬澳門元(折合人民幣385萬元左右)后,獲得了被害人父母的諒解。(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劉川、馬歡)
編輯:曾珂
關鍵詞:政協委員抱陌生女跳水庫致其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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