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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年輕干部陪酒猝死 9名涉事干部被問責
陶小莫/漫畫
據新華社電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紀檢監察部門11日通報,該州來鳳縣一名年輕干部日前參加完公務接待飲酒后猝死,目前9名涉事干部已被問責,分別受到不同程度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多人被免職。
據通報,今年7月14日下午,恩施州地稅局財務裝備科副科長向陽、行政管理科副主任科員丁勇林,根據州地稅局統一安排,到來鳳縣地稅局開展內部食堂管理及“三公經費”管理專項檢查;當晚,二人與縣局7名陪同人員在該局內部食堂就餐,飲用了2斤左右白酒;而后來鳳縣地稅局年輕干部肖某因嘔吐物堵塞窒息死亡。
據通報,事發后,州地稅局黨組會同當地紀委根據調查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區別不同涉事人員所負責任,對8名干部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其中,對向陽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對丁勇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來鳳縣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安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對來鳳縣地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侯海麗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來鳳縣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時俊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行政免職處理;對來鳳縣地稅局辦公室主任王 、辦公室副主任符迎紅、綜合業務科副科長盧文宣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恩施州紀委常委會近日研究決定,給予在來鳳地稅干部陪餐飲酒窒息身亡事件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錯誤的州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清黨內警告處分。至此,共有9名干部因此事件被問責。
新聞回放
死者妻子懷孕兩個月
據央廣報道,7月14日晚,湖北來鳳縣地稅局辦公室一名肖姓的年輕干部,在陪同領導在食堂宴請恩施州地稅局來調研的領導時,因為飲酒過量導致嘔吐窒息猝然身亡。據了解,肖某是2013年剛剛結婚,妻子已經有兩個月身孕,非常讓人惋惜。另外據了解,7月16日,肖某已經在該縣殯儀館火化,該局已經賠償安置了家屬。對死者家屬的撫恤費用,由來鳳縣地稅局先行墊付,等待案件的調查結束以后,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網友說
“酒烈士”比“真烈士”值錢
“摔死”、“嘔吐窒息”、“引發心臟病死”……這是公職人員近年來因過量陪喝酒,所導致的各種猝死悲劇。2013年,黑龍江省副省級干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并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2014年4月,廣西來賓一副鎮長上任首日在食堂喝“接風酒”死亡;最新曝光的案例發生在安徽祁門縣,當地公安民警朱璘陪領導“交流學習”期間醉酒摔死。
耐人尋味的是,一些地方在處理干部醉酒死亡事件中,涉事單位往往會凸顯“人文關懷”,給予死者家屬相當的撫恤金,補助動輒幾十萬甚至百萬元,稱系“因公”犧牲、追認“烈士”、立功等,引發公眾愕然。難怪網友說這“酒烈士”比“真烈士”值錢多了。
據記者調查,祁門縣公安局答應給予朱璘親屬一次性補償130萬元。8月10日,黃山市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后果的違規違紀事件,有關善后事宜現責成當地嚴肅處理。
“酒后補償”并非個例。廣東粵西地區一位政法干部說,基層工作酒風濃厚,干部醉酒上醫院打吊針司空見慣,其中有些人要在醫院待個兩三天才能“活”過來。這期間,醫療等費用均由單位“承包”。
一位縣政府接待辦的干部說,在基層,喝酒也是一項“重要工作”。真碰上意外喝傷、喝死了,地方都會千方百計給提高補償,這也算是一種“人文關懷”。
官員說
沒有飯局
被認為不合群
“酒烈士”現象背后,是“酒規則”的根深蒂固。安徽一位鄉鎮基層干部說,盡管每次醉酒讓人很痛苦,但單位領導和同事反而會高看你。“酒品如人品”“酒量是能力”……更可怕的是,一些領導以酒桌表現衡量、考察干部,更是助長酒風。
“很多時候‘醉翁之意不在酒’。”記者采訪發現,請客吃飯在一些干部看來又叫“做局”,成為利益交換的平臺。推杯換盞間可以拉近關系,繼而提出正規場合下“不好說、不能說、不便說”的訴求。
“酒規則”威力有多大?“一上酒桌,往往身不由己。”西部一位鄉鎮干部說,很多場合,勸酒的、被勸的其實都不愿多喝,但又怕被誤認為“不夠尊重”對方。而所謂“尊重”,長期以來形成的標準,竟然是客人、主人一方或兩方醉倒。
一些基層干部表示,跑項目、要資金大多靠吃飯喝酒,飯局甚至成為衡量干部地位和能力的重要標志。天天有飯局,說明這個干部能量大、關系廣,如果沒有飯局,往往被貼上“不合群”的標簽。
“至少一斤的酒量、干得好可以轉為公務員、女性、身高一米六二以上……”這是粵西某縣在一場跨省招聘時提出的要求。酒規則’橫行,說白了是官場‘潛規則’當道。”西安交通大學廉政研究所副所長李景平認為。據新華社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年輕干部陪酒猝死 喝酒死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