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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撞死公安局紀檢書記”官員取保后被再度收監
原標題:河南沁陽“撞死公安局紀檢書記”官員被再度收監
中新網焦作7月14日電(記者吳揚)記者自河南沁陽市公安局獲悉,“撞死公安局紀檢書記”后“因病”取保候審的河南沁陽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長王浩斌于日前被再度收監。
據沁陽警方交通事故認定書,2013年2月11日(農歷正月初二)21時20分許,王浩斌駕駛豫HGX444號(本田)小客車在結冰路段行駛時,思想麻痹,遇情況采取措施不當,駛入左側,與相對方向張學林駕駛的豫HQ331(力帆)小轎車相撞,造成王浩斌、張學林、沈小正、李玲受傷,張學林經搶救無效死亡、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浩斌逃逸。其中王浩斌為沁陽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長,張學林為沁陽市公安局原紀檢書記。
據反映,事發2個多月后,也就是2013年5月2日,沁陽市公安局才將王浩斌刑事拘留。但沒過多久,沁陽市公安局又以“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腦網膜囊腫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暫不適合羈押”為由將王浩斌取保。
王浩斌取保一事,一度引起死者家屬、律師及檢察官的質疑。
死者妻子呂愛平在寫給沁陽市公安局的“重新鑒定申請書”中指出,沁陽公安局向死者家屬提供的“被鑒定人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腦蛛網膜囊腫疾病,其所患小腦網膜囊腫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建議其正規臨床治療,定期復查觀察囊腫體積變化,以防意外”的醫學鑒定,家屬在比照了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范圍》相關規定后認為“小腦蛛網膜囊腫”不屬于影響羈押的疾病。
呂愛平強調,王浩斌年是僅28歲剛從武警退伍的軍人,且通過公職人員招錄的嚴格體檢,根本不可能罹患生活不能自理的嚴重疾病,王浩斌的鑒定結論“絕對”存在人為操作因素。
負責調查此案的焦作市檢察院督查專員張南京也曾認為,王浩斌取保候審的確存在諸多不正常的情況。
張南京告訴記者,在沁陽市公安局提供的有關王浩斌取保候審的案卷里,王浩斌的取保理由只有“根據局領導安排”幾個字,具體哪個領導安排沒說。案卷里沒有王浩斌本人、家屬或者律師的取保候審申請;卷宗里說“我們發現他(王浩斌)頭痛、惡心、嘔吐”,卻沒有說誰發現的,誰看見的,卷宗里也沒有獄醫有關王浩斌病情診治的資料。“這種情況是極不正常的,不能排除王浩斌的醫學鑒定存在造假的可能!”
2月11日,沁陽市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王浩斌交通肇事一案時,死者家屬即提出重新鑒定王浩斌病情。
7月8日,沁陽市人民法院二次開庭審理王浩斌交通肇事一案時,死者家再度指出“王浩斌取保候審存在病情造假可能”,并要求對王浩斌當場驗傷。
兩次開庭,王浩斌均身座輪椅,頭纏繃帶。
事實上,早在3月中旬,沁陽市檢察院及沁陽市法院已決定重新鑒定王浩斌“病情”。但在此后長達三個月時間里沒有鑒定結果。
13日傍晚,沁陽市公安局主管刑偵的任姓副局長電話中向記者證實王浩斌在二次開庭(7月8日)后不久即被警方再度收監,目前關押在沁陽看守所。但對再度關押王浩斌的原因,任副局長不愿意多談。
此前,沁陽市公安局回應媒體有關此案的報道時,堅稱對王浩斌最初的病情鑒定符合法律程序。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河南“撞死公安局紀檢書記”官員 取保后被再度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