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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水橋致3死39傷暴恐案宣判 3人被判死刑
6月13日開審時照片
中新網6月1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今天,10·28暴力恐怖襲擊案在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宣判。玉山江·吾許爾等3人被判死刑。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被判無期。另外4人被判有期徒刑20年至5年。玉山江·吾許爾伙同吾斯曼·艾山等策劃實施了沖撞天安門金水橋案,3名群眾死亡,39人受傷。
2013年10月28日12時05分許,一輛吉普車由北京市南池子南口闖入長安街便道,由東向西行駛撞向天安門金水橋護欄后起火,行駛過程中造成多名游客及執勤民警受傷。
10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警方初步認定,“10·28”事件是一起經過嚴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已初步查明案件涉案人員相關情況,5名在逃涉案人員現已全部抓獲。
“10·28”駕車沖撞致人傷亡案件發生后,北京警方迅速行動,會同多地公安機關連夜工作。經現場勘查,北京警方查明肇事車輛為一懸掛新疆牌照吉普車,警方在車內發現汽油及盛裝汽油的裝置、兩把砍刀、鐵棍,車上還發現印有極端宗教內容的旗幟。經深入偵查后查明:10月28日12時許,烏斯曼·艾山、其母庫完汗·熱依木及其妻古力克孜·艾尼3人駕乘吉普車闖入長安街便道,沿途快速行駛故意沖撞游人群眾,造成2人死亡,40人受傷。嫌疑人駕車撞向金水橋護欄,點燃車內汽油致車輛起火燃燒,車內的烏斯曼·艾山等3人當場死亡。
在新疆等地公安機關大力配合下,北京警方先后將玉江山·吾許爾、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玉蘇普·吾買爾尼亞孜、布堅乃提·阿卜杜喀迪爾、玉蘇普·艾合麥提等5名同伙抓獲。
經初步審查,嫌疑人玉江山·吾許爾等人供述了他們與作案人相識、結伙策劃并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情況,并稱沒想到烏斯曼·艾山等人在北京制造暴力恐怖行動后僅僅10余小時,警察就將他們抓獲。
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涉案八名犯罪嫌疑人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今年5月30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將八名犯罪嫌疑以上述罪名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月13日,該案在新疆烏魯木齊中院公開審理。
事實+
金水橋事件標志暴恐延至內地
北京金水橋事件之后,暴恐趨勢逐漸演化為“擠出效應”,即從疆內向疆外發展,從邊疆向內地蔓延。
媒體人歐陽洪亮曾撰文《“恐襲天安門”或只是開端》分析這種擴散可能。該文審慎斷言,“金水橋襲擊事件,將帶來惡劣的示范效應。在疆內制造恐怖襲擊成本系數逐漸提高,影響力又逐漸降低的狀況下,暴力恐怖事件從日趨防控森嚴的疆內向廣闊內地蔓延,或將成為未來一段時期的特征。”。自此,新疆問題已不再是邊疆地區的問題,而成為全國性問題。此后的昆明恐襲等事件,部分驗證了這個預言式分析。
有分析人士指出,未來暴恐事件隱患將呈現雙重趨勢:首先,未必再是類似金水橋這種政治經濟中心的極端敏感地帶,而是車站碼頭機關學校等人群密集區的常規地帶。其次,未必再是疆內和疆外京滬這種象征性城市,而是對涉疆事務相當隔膜,疏于防范易于襲擊的疆外廣泛安保薄弱地域。這兩種趨勢,當成為未來城市安全需要高度警惕與防范之處。(騰訊新聞綜合財新網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北京金水橋暴恐案 天安門金水橋暴恐案宣判 3人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