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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槍手”鋌而走險為哪般?
6月7日,濟南警方在高考考場一舉將18名學生替考考生抓獲,組織者王某也被當場控制。這些“槍手”都是剛步入大學校園的學生,他們偽造考生準考證,事先準備指模,開考后冒充考生進入考場。(6月8日新華網(wǎng))
毋庸置疑,能夠充當“高考槍手”的大學生的必然要求是智商頗高、成績優(yōu)異,要不也干不了這個活。因此,他們對于充當“槍手”萬一事發(fā)的后果也必定有著足夠的認識。但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又是為哪般呢?
金錢的誘惑使之難以自拔,這是大學生充當“槍手”的最原始動力。筆者以為,這些大學生或者是家境比較困難,想撈點外快減輕家庭負擔,貼補自己的生活學習開支,或者就是虛榮心較強,開支較大,不得不想此下策賺錢以彌補經(jīng)費不足。“一本是4萬,重點名校是6萬,二本大約是兩三萬,即便考不上,也可以拿到3000元的辛苦費。”要知道,對于一般大學生來說,在這樣的酬勞面前確實是難以拒絕的。所謂利令智昏,不外如是,其實他們絕大部分應(yīng)當都明白如此做法的不對甚至是犯罪,但是在巨大的回報面前,還是無法控制地失去了自我,令人嗟嘆!
僥幸心理也使得“槍手們”愿意冒險一試。因為現(xiàn)實中確實存在著許多“槍手”僥幸成功的事例,無形中也為這些大學生打開了一扇窗。“有收益必然有風險”,“風險有多大,收益就有多大”,正是因為這種僥幸的心理,也讓他們敢于冒險一搏,甚至還帶著一些“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悲壯。
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道德素質(zhì)不高也為“槍手”盛行埋下了禍根。為了一己之私,不惜破壞國家法律法規(guī),破壞高考的公平公正原則,雖不排除個別大學生確實存在法制意識淡薄,但更多的卻還是道德素質(zhì)不高造成的。要知道,他們的行為必然會對另外一個接近高考分數(shù)線的高中生群體帶來莫大的傷害,更是讓高考制度、政策令人質(zhì)疑、批判,帶來極大的副作用。
高考的監(jiān)管漏洞和執(zhí)法不力也為“槍手們”鋌而走險留下了一道縫。為什么“誠招高考助考人員數(shù)名,事成之后,負責你三年大學學費”并且“上面留有手機號和QQ號”的廣告敢于明目張膽地在大學校園里張貼?這不值得我們反思么?還有他們能憑借偽造的考生準考證,事先準備的指模堂而皇之的冒充考生進入考場也讓人不得不懷疑高考的監(jiān)管工作和措施的完善度。
其實,“高考槍手”代考舞弊現(xiàn)象早已有之,幾乎每年高考期間各地都要爆出此類新聞,各地相關(guān)機構(gòu)也在想方設(shè)法杜絕此類事件發(fā)生,只是效果一直不佳。筆者以為,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是要進行高考制度的改革,二是要加強大學生的法律道德素質(zhì)教育,做到斷絕代考源。
遏制“槍手”代考舞弊,還高考一個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健康環(huán)境,希望相關(guān)各部門、各學校多措并舉,早日取得成功。
文/周衛(wèi)軍
編輯: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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