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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副市長的懺悔耐人尋味
1996年至2014年初,王國群在擔任原山東省海陽縣縣長、海陽市市長、海陽市市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市政府特邀咨詢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19個單位和個人賄送的現金、銀行卡、購物卡以及房產置換差價等,共計折合人民幣438萬余元。2015年5月26日,被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7月7日正義網)
與許多落馬官員一樣,王國群也“對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萬分懊悔”。但與不少貪官最愛說自己“是農民的兒子”不同的是,王國群認為自己是受到了中央電視臺專訪后,才有了驕傲情緒。這種說法倒是十分耐人尋味:驕傲情緒與權力腐敗有什么必然聯系呢?話說“驕傲使人落后”,也是相對于“謙虛使人進步”的更高境界,落后也未必意味著墮落。
真還別說,王國群的“落后”程度是出人意料的。曾經兼任過煙臺市公安局局長的他,竟然在被檢察院查處以后才明白,“作為領導干部,和商人過多交往……來的是金錢,往的就是權力,是權錢交易、是受賄犯罪。”例數王國群1996年至2014年初的各種職務,從縣長到市長,從市委書記到公安局局長,還有一頂看上去很有學問的“市政府特邀咨詢”的帽子,這樣的官場寵兒,居然被央視的一次專訪熱昏了頭腦,居然還一直不知道什么是受賄罪。他這是在自嘲自己是一個低級的法盲,還是在諷刺官場生態的不堪?
乍看王國群的懺悔,會覺得他是在狡辯,但仔細分析他的陳述就不難發現,即使是狡辯也不乏實情。在他飽含著推脫之詞的理由中,或許可以還原出他的真實想法。
王國群把央視對他的專訪,說成“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我有了驕傲情緒”,似乎“驕傲情緒”是他犯罪的起點。這或許是一個時間節點,但可能不是“驕傲情緒”,而應該是摸清了風向,穩定了心態。很難說王國群在之前的仕途中,屁股是不是干凈,但央視對他的專訪,至少說明上級對他是信任的,也就是說,即使有問題也沒有被發現。這就可能讓他覺得可以更加放開手腳,為所欲為。
由此也給了他“抓貪官也抓不到我”的篤定。而在這種“篤定”里,并非他自覺很清白,而是堅信他“至少不是你們認為的大貪官”。現已查明王國群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438萬余元,這算不算他所指的“大貪官”,在當前的反腐實踐中還真不好說,但能讓王國群覺得“至少不是你們認為的大貪官”,信息量就有點大了。那么,王國群的懺悔,無論為是自己找借口也好,實話實說也罷,都足以讓人們對某些官場生態“刮目相看”。
如果王國群真是一個如他所說的“法盲”,那么,他是怎么在仕途上一路升遷的?如此“無知”的人物,怎么會成為“市政府特邀咨詢”的?如果王國群真是覺得收受438萬余元賄賂不值得一提,那么,在他的官場經驗中,犯下多大的罪行才算是貪官?這可不是王國群的一句“可見我糊涂到了什么樣的程度”能夠解釋的。
或許,王國群確實是這樣“糊涂”的一個人,但這樣一個人竟然歷任山東省海陽縣縣長、海陽市市長、海陽市市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市政府特邀咨詢,足以讓人們對某些地方的干部選拔制度和程序,對權力的監督制度等感到一頭霧水了。
編輯:水靈
關鍵詞:落馬副市長的懺悔 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