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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張默凸顯媒體之殤
原標題:看守所門口“苦等”張默浪費媒體資源
1月27日,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審宣判。最終,張默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由于張默去年7月29日開始被羈押,羈押期已滿半年,故媒體推測他將于29日零點獲釋。(中新網(wǎng)1月29日)
為了等到張默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也真是苦了各路媒體記者。雖然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在其官方微博中稱張默將于1月28日獲釋,但仍有不少媒體記者27日下午就來到看守所門前等待。28日23:00,海淀看守所門前更是聚集了大批媒體記者,不少記者開始商量采訪計劃。但直到29日凌晨1:00,仍未見張默身影。
如此寒夜之中苦苦等待,到底要采訪些什么呢?對于吸毒,張默前幾天在法庭最后陳述時表示,他每天都在反省錯誤,以后再不會犯了,將盡力彌補對家人和關心他的人的傷害,他錯了。這還需要張默在凌晨的看守所門口再說一遍嗎?而對于未來的打算,恐怕此時的張默也沒有這個心情來說了。所謂“商量采訪計劃”,想來不過是個自欺欺人的噱頭。
其實,媒體記者要“苦等”的,恐怕只是要拍到張默走出看守所的照片或視頻,這在當天娛樂版顯然可以“上頭條”。在記者看來,雖然涉毒,但張默仍是明星,尤其其父是大明星,而明星引發(fā)的眼球效應,意味著媒體發(fā)行量、收視率、點擊率的增長,這些或許才正是“苦等”的真實原因。
然而,涉毒明星依然如此被“追逐”,有可能誤導媒體受眾,尤其是可能讓年輕人誤以為,就算吸毒了,也沒什么大不了的,甚至照樣如此風光。而于涉毒明星,更可能誤以為,涉毒也沒什么大不了的,自己依然是香餑餑。有一個說法,說是從編劇到導演到演員再到歌手,2014年因涉毒被抓的明星可以拍出一部《監(jiān)獄風云》。
涉毒的風險成本太低,這之于明星,是極其有害的。實際上,張默已有自己的“前車之鑒”,華誼兄弟公司在官方微博中曾這樣祝福張默的生日:“請不要忽略鎂光燈背后他孤身努力的身影,他說他叫張默,不叫‘張沉默’,祝你在未來安靜而美好的歲月中綻放如蘭,生日快樂。”然而,第二天,張默就因涉毒而“二進宮”。
顯然,對于看守所門口“苦等”張默們的記者,其新聞敏感和敬業(yè)精神用錯了地方。媒體應該有一種社會擔當,因此,不僅記者提供給公眾的,應該是公眾所真正關注和關心的,是社會的熱點、焦點和難點。而且,媒體還有著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引導公眾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的責任。否則,就必然走向媚俗甚至惡俗。
公共資源都是有限的,容忍并無多少價值甚至有可能產(chǎn)生負面影響的新聞大量充斥媒體,顯然是極大的資源浪費。諸如“苦等”張默獲釋之類獵奇新聞,如此強勢地涌入受眾眼簾,更是徒耗公眾時間與精力,讓他們無端付出物質和精神成本。在這個各種信息光怪陸離的時代,此類媒體失范現(xiàn)象如不加遏制,不僅可能遮蔽許多真正有價值的公共新聞,還會敗壞甚至毒化社會風氣。
編輯:水靈
關鍵詞:張默 吸毒 看守所 媒體資源